1、 1 莱阳市 2017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目标任务 2017 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改造任务共计 27 户。主要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家庭。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 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新型技术,确保改造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环保,满足农村 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 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原
2、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村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进行改造的农户。 3.自愿自主、公开公正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应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听取农户意见,调动农户积极性。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镇街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公示,确保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位。 2 4.优先安排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原则。 不搞普惠制,把经 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优先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
3、设、 发改、公安、民政、财政 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各镇(街)镇长(主任)为成员的莱阳市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详见附件 1),负责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部署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 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指标任务的分配,对各镇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管理、补助资金使用及验收进行督导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各镇街 : 负责确定各村庄的危房改造户,做好各类改造相关材料、数据上报;负责危房改造户其他贫困户的认定工作;指导改造户与施工队伍的改造合同签订,做好改造房屋质量安全监督;完成改造房屋的竣工验收,做好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建档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4、2.检察院 : 负责对全市危房改造进行全程督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程序操作情况,随时纠正危房改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残联 : 负责农村贫困残疾户的认定工作。 4.扶贫办 : 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户信息的核实工作 。 5.发改局 : 负责协调对上立项及审批工作。 6.人社局 : 负责危房改造户 的养老保险信息情况确认。 7.公安局 : 负责危房改造户车辆信息情况确认。 3 8.民政局 : 负责危房改造户低保、五保户的认定工作,协助各镇街做好其它贫困户的认定工作。 9.财政局 :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定安排和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0.国土局 : 负责保障
5、危房改造工作所需宅基地的落实。 11.建设局 : 负责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做好危房鉴定及危房改造户房产信息的确认和危房改造鉴定费的申请,指导镇街做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2.审计局 : 负责定期审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杜绝违规 用款,确保专款专用。 13.广播电视台、今日莱阳报社 :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宣传,做好改造工作动态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补助对象、标准及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2017年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家庭 。各镇街要根据农村危房等级
6、、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的困难程度、自筹资金能力,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科学 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并及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 户均补助水平对补助资金进行总量控制。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4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 0.6 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 1.8 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 万元; (二)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险( 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 C 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户自建
7、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街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 户改造为主,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要创新工作方法,建议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坚持公平公正 。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镇街审核、市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8、,将补助对象基本信 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的相关规定,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 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以5 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 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 18 平方米。 2.跟进组织培训,加强引导规范。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 和返修责任。要加强对危房改造农户的引导和规范,防止
9、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贫困 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 3.强化指导监督,严把工程验收。 镇街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镇街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进行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工程完工后,各镇街要逐 户逐项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后由 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进行市级验收,并 填写验收表。需要检查的项
10、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 。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整改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4.健全内控制度,严明奖惩考核。 农村危房改造要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建设局要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6 抽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 使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的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领导小组与各镇街签订责任状,实行每周例会
11、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月一调度,每季度 一通报,年底统一检查考核,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街年终科学发展考核。 附件: 1.莱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分配表 3、莱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操作程序 7 附件 1 莱阳市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少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松亮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裕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孙洪波 市扶贫办主任 张文强 古柳街道办主任 梁兆辉 龙旺庄街道办主任 刘东刚 冯格庄街道办主任 孙庆钊 柏林庄街道办主任 盖照东 沐浴店镇镇长 徐 强 团旺镇镇长
12、崔潭清 穴坊镇镇长 刘 超 羊郡镇镇长 李鹏程 姜疃镇镇长 乔文夔 万第镇镇长 王 宝 吕格庄镇镇长 朱言华 照旺庄镇镇长 王志雷 山前店镇镇长 盖永胜 谭格庄镇镇长 王海雷 大夼镇镇长 盖 乾 高格庄镇镇长 张伟鹏 河洛镇镇长 李爱科 市残联副理事长 于忠勃 市农工办副主任 宋协文 市发改局党委成员、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经理 姜桂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世靖 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王文胜 市财政局镇街财政管理指导中心主任 段 霞 市人社局副局长 鲁世云 市国土局副局长 丁 伟 市建设局党工委委员 、规划处主任 李建忠 市审计局副局长 张冬梅 市广播电 视台副台长 徐爱勇 今日莱阳报社副总编辑 徐 伟
13、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于雪鹏 市建设局村镇办主 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丁伟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8 附件 2 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分配表 序号 镇街名称 分配户数 1 团旺 1 2 穴 坊 5 3 照旺庄 5 4 谭格庄 7 5 大 夼 7 6 羊郡 2 总计 27 备注: 因上级危房补助资金还未拨付到位,各镇街暂未 分配补助 金 额。 9 附件 3 莱阳市农村危房 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 莱阳市 *镇(街)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说明: 1、旧住房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
14、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其他结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家庭人口 农户贫困 类型 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其他贫困户 是否为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 否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元) 旧住房建造年代 旧住房结构类型 旧住房建筑面(平方米) 农户联系电话 建设 方式 自建 统建 申请意愿 新建 维修 改造原因 无房 危房 其他原因 改造 方式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村委会评议意见 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补助其新
15、建(修缮)住房,如作为补助对象,我们将督促其按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经调 查和评审,上述情况属实,建议补助其新建(修缮)住房。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小城镇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同意其对房屋进行新建(修缮),共安排补助资金 元。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10 2、盖章方式: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异地相对集中新建、房屋置换、无房户新建。 3、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茅草房,泥草房,土窑,土坯、夯土房(无立柱),砖、石等简易砌体结
16、构(无砖柱、构造柱,无圈梁等),竹木、木结构,砖木、石木、土木结构(木框架),砖混结构(有砖柱或构造柱,有圈梁等),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 附件 4 莱阳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现居住地一致的户籍、房产证、土地证,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需提供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证明。符合条件的农村危 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级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报镇街审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镇街审核 镇街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 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街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