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与农村综合改革相适应的区镇街道财政体制,理顺区镇街道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区镇街道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为主题,以着力解决区镇街道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支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划分区镇街道财权事权范围,充分调动区镇街道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区镇街道共同发展。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正确处理区镇街道财政分配关系。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把属于镇街道的
2、收入全部划给镇街道,按改革后的行政区划和财政供给范围及供给标准,确定镇街道支出基数,做到镇街道事镇街道办、镇街道财镇街道理,权责统(新文秘网省略 594 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财政支出划分。除农村中小学校人员和公用经费、农技站人员和公用经费、镇街道卫生院补助经费,上划由区财政统一发放之外的镇街道事权范围内各项支出,均属镇街道财政管理范围。(三)财政收支基数确定。1、收入基数确定。为保证区镇街道既得利益,收入基数以镇街道 2008 年至 2010 年实绩(剔除水上运输和招商引资兑现优惠政策交纳的税收) 平均数加 10增长率确定。2、支出基数确定。各镇街道财政支出基数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镇街道财政供给人员奖励工资和其他支出,实行分类核定。人员经费:根据镇街道 2010 年 12 月份编制内在册人员实际财政供给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口径及地方津补贴计算确定,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保留津补贴、保留职务补贴、专业津贴、地方岗位津贴、地方津贴、通信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镇街道统计调查户和调查员补助费按每镇街道 15000 元核定。公用经费:按定员定额办法核定。各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每人每年 1600 元标准;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经费参照区直单位年均标准 17000 元核定;民政优抚、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补助由区财政统筹发放(不列入基数,镇街道必须加强发放管理,严格审查发放花名
4、册,若发现虚报冒领,则加倍增加上解或减少补助);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发放( 不列入基数,上解镇街道增加上解,补助镇街道减少补助)。财政供给人员奖励工资:根据 2010 年 12 月份编制内在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核定(行政单位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 。其他支出:公费医疗经费按照我区公费医疗改革的规定,以镇街道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支出基数 65核定;教育工会经费按镇街道教师工资总额 12核定;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 20计算。(四)体制上缴或补助确定。根据核定的收入和支出基数,收入大于支出的镇街道为体制上缴镇街道,收入小于支出的镇街道为体制补助镇街道。(五)其他。
5、l、体制确定后,除省、市对区财政体制变动,区相应调整体制外,一般不予调整,其他减收或增支因素,由镇街道自行消化解决。对因客观因素造成当年财政收支困难的镇街道,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确保镇街道财政平稳运行。2、体制确定后,上级财政增加对区级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镇街道事权范围调整,则相应增加镇街道级补助和调整上解支出。其他各项资金由区财政集中掌握,不再分配到镇街道。3、税改以来,对村级的各项补助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重新核定,村、组干部数和标准,测算到镇街道村,省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四、配套措施(一)继续推进和完善“ 镇财区管镇用 ”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合理编制镇街道级财政综合预算,确保镇街道级财政支出顺序,规范镇街道级政府收支行为,严格执行预算,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从2011 年起,各镇街道财政供给人员工资按照区级财政统一标准(统一区镇街道干部工资和津补贴发放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二)改进财政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形式。按照农村综合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服务“三农”、更好地服 (未完,全文共 2625 字,当前仅显示 1669 字,新文秘网http:/ 提供免费的“收费文章一站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