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景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TZC-18303 采购单位: 景泰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0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0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11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3.3 招标 . 11 3.3.1 综合说明 . 11 3.3.2 招标公告时间 . 11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1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2
2、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 12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12 3.4 投标 . 13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 13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 13 3.4.3 计量单位 . 14 3.4.4 投标货币 . 14 3.4.5 联合体投标 . 14 3.4.6 知识产权 . 14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5 3.4.8 投标文件格式 . 16 3.4.9 投标有效期 . 16 3.4.10 投标保证金 . 16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7 3.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7 3.4.13 投标文件递交 . 18 3.4.14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3 3.4.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8 3.4.16 特殊情形的规定 . 18 3.4.17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19 3.5 开标 . 19 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 19 3.6 评标 . 19 3.6.1 评标流程 . 19 3.6.2 注意事项 . 20 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 . 20 3.7 定标 . 21 3.7.1 定标原则 . 21 3.7.2 定标程序 . 21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 21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2 3.9.1 合同授予原则 . 22 3.
4、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 22 3.9.3 其他 . 22 3.10、质疑与答复 . 23 3.10.1 综合说明 . 23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 23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23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 23 3.10.5 对供应商质疑的 答复 . 24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 24 3.10.7 投诉 . 25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6 4.1 货物需求一览表 . 26 4.2 服务时间及地点 . 27 4.3 特别声明 . 27 4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27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 27 5.1.1
5、 原则 . 27 5.1.2 组织 . 28 5.2 评标程序 . 28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 28 5.2.2 比较与评价 . 30 5.2.3 评标方法 . 30 5.2.5 评标报告 . 32 5.3 废标 . 32 第六章 附件 . 34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 35 附件 2:投标函 . 38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9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 40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 41 附件 6:投标商基本情况表 . 42 附件 7: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43 附件 8:服务偏离表 . 44 附件 9:投标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45
6、 附件 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 46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景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景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JTZC-18303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 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备注 1 景泰县人民医院污水 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工艺 优化、设备改造、设备维护、数据监测、运行记录、药剂投加、固体垃圾处理、三查、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以及相关设备配套、附属用房建设等 1
7、年 相关配套设备提供维保服务两年 (二)采购预算: 15 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附 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018 年
8、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6 (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具有完备的 实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污水水质日常 水质监测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 2018 年 7月 23 日 8:30:00 至 2018 年 7月 27 日 17:00:00(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请前往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登记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2018 年 7月 23
9、 日 8:30:00 至 2018 年 7月 27 日 17:00:00(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 (二)方式: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站 ; 七、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15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2018 年 8月 16 日 15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景泰县财政局院内西一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景泰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爱文 联系电话: 13639309777 联系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 代理机构: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10、 人:刘兴茂 联系电话: 17794320087 联系 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 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0 日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 2.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景泰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 15 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景泰县人民医院 2)联 系 人:张爱文 3)联系电话: 13
11、639309777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刘兴茂 3)联系电话: 17794320087 2.4 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签订方式付款。 2.5 投标人资 质文件要求: (未做说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 1) 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 、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 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带至开标现场)
12、3)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1 式 2 份 1 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带至开标现场) 4)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018 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8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 7)具有完
13、备的实验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污水水质日常水质监测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 视为无效投标。 2.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2.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65 日历天。 2.8 投标有效期 60 天 2.9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交纳方式 金额: 1500.00 元(壹仟伍佰元整)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 1500.00 元(壹仟伍佰元整)按照上述要求足额进账到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账号,过期视为无效标。(
14、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项目名称及包号,以便查询)。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和开标现场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 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账号: 662214056218400039 开户名:景泰县政府采购中心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作 )。 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 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
15、担。 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2.12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2.13 现场 考察 不组织 9 组织 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2.16 供应商 家数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 2.1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的扣除比例: 6% 2.18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 委托人 支付 收费标准详见投标
16、人须知 3.11 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 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指景泰县人民医院。 ( 3)“招标人”是指景泰县人民医院和兰州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 (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7、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 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 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 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