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方案文档站 http:/-1品 牌 形 象 工 程 导 入 合 同广 告 客 户 : 南 通 东 华 九 鼎 超 细 纤 维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代 理 公 司 : 中 国 ( 南 京 ) 卓 越 形 象 创 意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经 济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告 法 及 有 关 规 定 ,甲 乙 双 方 经 协 商 一 致 , 特 订 立 本 合 同 。双 方 确 认 : 乙 方 承 担 2001年 元 月 3日 至 2001年 3月 31日 的 甲 方 服 装 品 牌 规 划
2、 、策 略 、 创 意 和 传 播 工 作 。一 、 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下 列 广 告 及 有 关 的 行 销 传 播 代 理 服 务 , 按 双 方 商 定 的 时 限 完 成 :1、 广 告 及 广 告 相 关 的 服 务( 1) 提 供 营 销 策 略 与 整 合 传 播 策 略 方 面 的 咨 询 及 建 议 。( 2) 提 供 整 体 品 牌 的 策 划 、 创 意 和 执 行 。( 3) 媒 体 计 划 的 建 议 、 分 析 和 拟 定 、 媒 体 情 报 的 提 供 。( 4) 日 常 书 面 作 业 。a会 议 记 录b竞 争 动 态 报 告c固 定 作 业 会 议
3、2、 具 体 行 销 传 播 服 务(1)各 种 整 合 行 销 传 播 行 动 ( 直 效 行 销 、 促 销 、 公 关 等 ) 的 策 划 、 创 意 和 执 行 。(2)品 牌 识 别 系 统 的 建 立 。(3)各 种 市 场 调 研 的 咨 询 及 支 持 服 务 。中文方案文档站 http:/-2各 类 平 面 及 立 体 辅 助 销 售 制 作 物 的 设 计 。二 、 甲 方 责 任 甲 方 有 义 务 向 乙 方 提 供 企 业 、 产 品 、 市 场 的 有 关 资 料 , 从 而 有 利 于 乙 方 全 面 品牌 管 理 工 作 的 开 展 。 每 次 相 关 工 作
4、, 甲 方 应 积 极 配 合 , 以 确 保 乙 方 按 期 高 质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 甲 方 须 按 合 同 规 定 期 限 支 付 相 关 费 用 。三 、 乙 方 责 任 :( 1) 乙 方 应 根 据 甲 方 总 体 经 营 策 略 的 要 求 , 准 确 、 及 时 地 提 供 甲 方 品 牌 形 象 的创 意 策 划 方 案 ;( 2) 合 同 期 内 , 若 甲 方 需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 乙 方 应 积 极 配 合 , 作 品 牌 策 划 的 相 应调 整 。四 、 收 费 标 准( 1) 企 划 管 理 服 务 费 ( 一 个 品 牌 ) :总 服 务 费
5、 为 RMB叁 拾 万 元第 一 阶 段 : 为 春 夏 季 产 品 产 品 营 销 而 准 备 的 先 期 工 作 : 行 业 和 竞 争 初 步 调 研 、 品牌 策 略 报 告 、 品 牌 命 名 、 标 志 设 计 、 模 特 选 择 、 摄 影 师 选 择 、 现 场 摄 影 、 产 品 画册 设 计 、 产 品 画 册 印 刷 、 拎 袋 设 计 等 。本 阶 段 工 作 期 至 2001年 元 月 22日 止 , 服 务 费 用 为 总 费 用 30%即 RMB玖 万 元 。第 二 阶 段 : 完 整 品 牌 规 划 、 创 意 及 传 播 计 划 工 作 :市场调查部分: 消
6、费 者 专 项 市 场 调 查 、 调研方案设计(含问卷设计、实施方案等) 、市场实地调查(经销商调查等) 、行业市场资料购买、行业广告媒介投放监测资料购买、竞争品牌电视、报纸广告购买、 SWOT调研报告。中文方案文档站 http:/-3文字报告部分:品牌规划( SWOT分析、核心定位、品牌 /产品系列规划等) 、品牌策略(市场、广告策略等) 、品牌传播(媒介策略、整合传播计划等)创意设计部分:品牌产品 VI使用规范、核心广告语、包装设计、电视广告创意 Storyboard(23个 )、报纸 /杂志等广告设计、海报等售点设计、专卖店等通路设计其他促销活动和 EVENT和相关销售工具设计本 阶
7、段 工 作 期 至 2001年 3月 31日 止 , 服 务 费 用 为 总 服 务 费 70%即 : RMB贰 拾 壹 万元 。 注 : 模 特 费 用 、 拍 摄 费 用 均 已 含 于 以 上 总 服 务 费 中 。 模 特 肖 像 权 仅 限 用 于 产 品 包装 及 宣 传 等 , 使 用 期 为 一 年 。 模 特 为 二 男 二 女 , 拍 摄 日 期 为 一 天 。( 2) 外 发 制 作 督 导 管 理 费 :此 部 分 工 作 主 要 包 括 : 为 保 证 甲 方 CF影 片 、 印 刷 等 制 作 的 质 量 , 乙 方 对 相 应 制 作公 司 的 评 估 、 选 择
8、 、 监 督 、 管 理 等 。此 部 分 费 用 以 以 下 方 式 收 取 : 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制 作 净 价 ( 即 乙 方 支 付 制 作 公 司 成本 价 ) , 甲 方 在 此 基 础 上 加 付 15%的 督 导 管 理 费 即 为 乙 方 收 费 总 额 。五 、 付 款( 1) 企 划 管 理 服 务 费 , 签 约 三 日 内 付 第 一 阶 段 服 务 费 ( 总 服 务 费 30%) 即 RMB 玖万 元 ; 第 一 阶 段 工 作 完 成 甲 方 认 可 后 , 甲 方 付 第 二 阶 段 费 用 ( 总 服 务 费30%) 即RMB 玖 万 元 ; 第
9、二 阶 段 工 作 到 达 计 划 工 作 日 一 半 时 , 甲 方 付 第 二 阶 段 费 用 ( 总服 务 费 20%) 即 RMB 陆 万 元 ; 工 作 全 部 完 成 后 , 甲 方 付 清 第 二 阶 段 尾 款 20%即RMB 陆 万 元 。( 2) 品 牌 推 广 媒 体 费 用 、 制 作 、 印 刷 、 直 效 行 销 、 促 销 和 公 关 费 用 等 依 据 双 方 签中文方案文档站 http:/-4署 的 具 体 合 同 所 规 定 的 付 款 方 式 和 付 款 日 期 执 行 。六 、 使 用 权( 1) 由 乙 方 为 甲 方 发 想 的 创 作 概 念 (
10、意 念 、 文 本 及 图 象 ) 所 有 权 归 乙 方 , 只 要甲 方 能 根 据 事 先 认 可 的 服 务 费 支 付 费 用 , 乙 方 将 赋 予 甲 方 独 家 、 无 限 制 及 无 限 界地 使 用 其 创 作 概 念 。( 2) 由 乙 方 聘 请 之 第 三 者 , 例 如 摄 影 师 、 插 图 画 家 、 模 特 儿 、 演 讲 者 、 歌 手 ,甲 方 可 事 前 就 估 计 费 用 及 确 保 法 律 保 障 方 面 在 区 域 空 间 或 时 间 上 限 制 该 使 用 权 。( 3) 由 甲 方 聘 请 之 第 三 者 , 例 如 模 特 儿 、 形 象 代
11、 言 人 等 一 切 费 用 由 甲 方 负 责 ,相 关 法 律 的 遵 循 及 维 护 亦 由 甲 方 负 责 。七 、 乙 方 在 每 一 工 作 阶 段 ,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 若 乙 方 的 工 作 完 全 不 能达 到 甲 方 的 要 求 , 甲 方 有 权 要 求 中 止 合 同 。 若 在 工 作 当 中 , 甲 方 完 全 不 配 合 , 不及 时 支 付 费 用 造 成 乙 方 无 法 工 作 , 乙 方 有 权 要 求 中 止 合 同 。 本 合 同 履 行 地 点 为 甲方 所 在 地 。八 、 违 约 责 任乙 方 为 甲 方 策
12、划 、 制 作 的 广 告 及 有 关 活 动 , 经 甲 方 书 面 确 认 后 方 可 实 施 , 未 经 甲方 确 认 而 实 施 的 行 为 由 乙 方 承 担 责 任 , 并 赔 偿 甲 方 一 定 的 损 失 ; 经 甲 方 确 认 后 实施 的 活 动 , 若 甲 方 提 出 变 更 或 终 止 , 所 产 生 损 失 由 甲 方 承 担 。时 间 进 度 按 书 面 规 定形 式 进 行 , 若 出 现 拖 延 、 违 约 现 象 , 违 约 方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九 、 本 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应 协 商 解 决 , 本 合 同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 于2001年 元 月 3日 起 生 效 。 本 合 同 一 式 肆 份 , 双 方 各 执 两 份 , 作 为 重 要 文 件 存 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中文方案文档站 http:/-5代 表: 代 表: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交行新街口支行帐 号: 帐 号: 066070210071181日 期: 日 期: 2001年 1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