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负责人(甲方): 承包方负责人(乙方):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承包方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地点: 沛鑫四季香山 1-18-3 1.2 工程建筑面积:50.2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施工项目及施工要求及图纸)经协商,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
2、乙方按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及施工要求中的工程。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2)甲方要求厨房及卫生间部分墙砖采用斜贴的方式,乙方不另外收取费用。(3)甲方全部装饰品由乙方负责安装上墙不另外收取费用。(4)乙方负责甲方房屋内水路总阀和强电箱、弱电箱的移位。1.5 工程期限 _80_工作日。1.6 合同价款:1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8000.00_ 元,金额大写:_捌仟元整_第二条 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收费见附款,本工程免) ,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 。第三条 甲方
3、工作3.1 开工前四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3.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3.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各项验收。第四条 乙方工作4.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4.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
4、程施工。4.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4.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4.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不包括专业保洁)4.8 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4.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第五条 工程变更5.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 (减项工期不缩减) 。5.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
5、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 ,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5.4 合同签定后,工程开工前,甲乙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 20%赔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40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5.5 合同签定后,工程开工前,如甲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金额 20%的违约金,还须按减项金额比例支付乙方设计费。 (每建筑平方米 40 元) 。5.6 工程施工后,甲方要求减少合
6、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金额 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5.7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 50%增项工程款后,乙方方予施工。第六条 材料供应6.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主要施工材料名录进行购进,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应采用同品质材料。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6.2 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 变更洽谈单“ ,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6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6.4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 工期延误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本合同所指“工期“ 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
8、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八条 工程验收与付款8.1、签订合同付定金: 100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8.2、电工铺线按管完工经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后付合同总价的 30%(含1000 元定金) ;8.3、泥水所有工作完成经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后付合同总价的 20%;8.4、漆工所有
9、工作完成经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后付合同总价的 20%;8.5、装修项目所有工作完成经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后付合同总价的25%;8.6、装修完成甲方保留合同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物管方退还甲方装修押金后在付给乙方。8.7、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时应准时到达,如不能准时到达,按天顺延;如需代理人验收,需甲方为代理人开具证明,乙方方可接受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应立即支付工程款,应逾期不支付,工程按逾期时间延后,超过应支付时间两天工程应予以停工。第九条 工程保修9.1 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签有乙方姓名的保修单 (无签字无效) 。9.2 甲方未付清尾款,乙方不予签署保修单
10、 。9.3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应出具保修单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9.4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三天内到达现场查项,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9.5 未出现在工程施工内容单上的项目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第十条 有关施工项目10.1 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改造承重墙、燃气管线、暖气管片,乙方不对其施工;10.2 阳台及外墙等景观区域涉及使用建筑楼体统一涂料颜色的工程,乙方在施工中应施工要求理应造成破坏的,乙方不于修补。10.3 施工中垃圾清运费仅指施工现场运至物业指定小区内垃圾站所产生的费用,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以 400 元/每车计) 。10.
11、4 厨房、卫生间、生活阳台及回填地面必须做两层防水,如发生渗漏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有关责任11.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面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1.2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1的违约金(但不承担其他“租房 “、“单位罚款“等各种任何名目的 “损失“) 。11.1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1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13.1 工程交底乙方应甲方要求而
12、设计的图纸,经甲方验收签字后为本合同制定施工图纸,不得随意修改。 施工前,甲方将户门钥匙一把,交乙方负责人。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乙方交还甲方所给户门钥匙;第十四条 附则及其他14.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4.2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14.3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签约市场等管理部门进行合同鉴证,鉴证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14.4 报价单和“图纸 “及工程洽商单为本合同有效附件。甲方(发包方): 装修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邮政编码:年 月 日乙方(承包方):地址: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子信
13、箱:邮政编码:年 月 日附件 1、 甲方材料供应明细表1 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2 3 4 5 6 7 8 9 10 注:1、工程中选用的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2、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对其质量负责;3、甲方提供材料,须按乙方要求,按时进场。附件 2、家庭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序号 变更内容 原预算价格 现结算价格 增减金额() 业主签名1 2 3 4 5 6 小计 增项合计 减项合计 实际交付金额金额 有关项的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业主)签字: 乙方代表(现场施工)签字: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纸说明;2、增加与减少项目的差额在签定变更单时,款项与公司及时结清。简要说明:(由业主根据需
14、要填写,不对分项逐一验收时,可以不填)序号 主要工程项目 验收意见 简要说明1 2 3 业主竣工验收意见:A、竣工日期: (标准:按期竣工、提前或延期竣工 天) 、B、验收意见: (标准:优良、合格、不合格)业主签名: 施工单位意见:委托代理人: 时间: 注意事项:本单与合同书具同等效力附件 4、保 修 单一、基本资料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工程造价: (具体内容见结算单) 工程地址: 工程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天数: 天保修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保修说明1、在保修期内,凡属于工程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维修;2、凡属非质量的技术问题,您可以与乙方联系,请于技术支持;3、发生质量问题时,请你拨打乙方电话: ,在 24 小时内给予您答复;4、保修时请业主出示此保修卡。 三、除外责任1、对于超过保修期的工程项目,乙方将依然做好服务,但业主须承担必要的费用;2、非正常使用环境造成的问题,非合理操作造成的问题或自行不当修复造成的问题;非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不给予免费修理。3、非乙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单中项目,乙方不予保修;本卡未签字无效。乙方负责人: 施工代理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