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优惠政策按国务院要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比照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的优惠政策,重庆出台的力度较大的保税港区招商引资 21 条优惠政策措施,包括进出口环节税收及监管政策、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财税扶持政策、外汇政策、保税港区仓库、厂房租赁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政策。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更大优惠”还包括: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直辖市及库区优惠政策等。而对于首批入驻企业,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也将给予仓储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凡是 2010 年内开始运营且租期超过 2 年的,从租用之日起,半年内租金就可全额返还,半年后租金实行优惠。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21 条优惠
2、政策内容1、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汽) ,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水、电、气(汽)适用的出口退税率退还增值税。 3、境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 4、对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列名原材料,保税港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凭证,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办理出口退税。如列名原材料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
3、国内采购加工出口的,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5、货物出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6、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具体包括:保税港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保税港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 7、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8、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
4、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在 1 个自然月内将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9、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10、进出保税港区应检物实行“一次性检验检疫” 。 11、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和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费。 12、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第 61 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62 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全部编码出口纺织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降低 30%。 13、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
5、按西部大开发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4、对 2012 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根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第 12 年全额补贴,第 35 年减半补贴。 15、对 2012 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航运(航空)企业从事国际航运(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 3 年全额补贴。 16、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仓储、物流等企业在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在 20102012 年内,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17、保税港区
6、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 18、保税港区内企业付汇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和商业单据的,可在付汇后 90 日内按相关规定向付汇银行提供,并由付汇银行按规定办理核注结案及签注等手续。 19、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从区内、境内区外购买境外企业货物,按相关规定向银行提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外汇账户或购汇对境外支付。 20、保税港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发生清算时,其外方清算所得经核准后可用于境内再投资或者汇出境外。 21、对租赁保税港区厂房、仓库和堆场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凡是 2010 年内开
7、始运营且租期超过 2 年的,从租用之日起,半年内租金全额返还,半年后租金实行优惠。2 建成时间及功能定位2.1 工程及投资寸滩港区是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标志性工程,港区始建于 2003 年 12 月 22 日,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约 50 亿元,总占地面积约 2675 亩。一期工程占地 863.5 亩,总投资约 8.7亿元,建有 5000 吨级集装箱泊位 2 个和汽车滚装码头 1 座,设计集装箱年吞吐能力 28 万TEU、汽车滚装能力 15 万辆。一期工程集装箱泊位采用高桩直立式码头设计,革新了长江上游斜坡式码头传统的建设方式;集装箱堆场采用阶梯陆域布置,由三级平台组成,堆场面积为 86000
8、平方米,可堆存集装箱 12000TEU。一期还建有 7000 平方米拆装箱库 1 个,日拆装箱能力为 300 箱。一期工程集装箱码头于 2005 年底建成,2006 年元月 7 日开港运行至今,效果良好。寸滩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 811.5 亩,总投资 12 亿元左右,于 2007 年 9 月 24 日开工,预计 2011 年完工,拟建设 5000 吨级集装箱泊位 3 个和汽车滚装码头 1 座,设计集装箱年吞吐能力 42 万 TEU、汽车滚装能力 15 万辆。二期工程仍采用一期工程码头平台和堆场的建设方式,集装箱堆场面积 290000 平方米,可堆存集装箱 40000TEU。寸滩港区三期工程计划
9、投资 29.5 亿元,已于 2008 年底开工建设,三期工程占地约1000 亩,规划建设 5000 吨级集装箱泊位 4 个,集装箱堆场面积 260000 平方米,可堆存集装箱 38000TEU,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 56 万标箱。2.2 功能定位主要定位:依托水港保税区和长江,形成西部地区重要的外贸口岸,承接西部外贸集装箱物流。主要功能:积聚辐射适应水运物流、外贸物流、公水联运服务的产业和市场;主要有港口作业、保税物流、出口加工、商品展示、多式联运和金融商贸等功能。先期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业和加工贸易,逐步扩大到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业务。建设规模:港口作业区建成 9 个
10、泊位,集装箱通过能力 200 万标箱。总占地 3.5 平方公里,其中港口作业区及堆场 2.5 平方公里,保税仓储区 1 平方公里。3 优势重庆保税港区,由寸滩港、江北国际机场和出口加工区三部分构成,采取“水港空港”模式,组建一个“ 一区双功能”的内陆型保税港区,规划面积 8.37 平方公里,其中寸滩港、出口加工区及周边地块 6 平方公里(“水港”功能区) ,机场周边地块 2.37 平方公里(“空港”功能区) ,水港和空港两个区域相距仅 18 公里。重庆寸滩物流园区以寸滩为核心,规划面积 9 平方公里,包括寸滩 4 平方公里、回兴2 平方公里、石坪 2 平方公里和出口加工区 1 平方公里。园区毗
11、邻重庆市出口加工区、港城工业园区、两路工业园区,与渝涪、渝黔、机场高速公路和渝怀铁路、江北机场、人和汽车货运站、唐家沱火车货运站等构成的水陆综合运输国际网络相连接。园区作为辐射西部、连接长江流域的集装箱水陆多式联运中心,重点发展集装箱、汽车滚装和散杂货水陆联运,提供流通加工、仓储配送、货运代理以及保税监管、展示交易等增值服务。“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快寸滩二期工程、寸滩一类水运口岸及配套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港区的集装箱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引进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地产商建立分拨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建设以区域物流、水路口岸物流为主,城市物流为辅的枢纽性物流园区,年货物吞吐能力达到 2000 万吨,其中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 70 万 TEU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