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1600 元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 1:李某 2006 年年终奖为 12000 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 元,则应纳税额为 1195 元。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 1200010%-25= 1175(元)3、当月工资、
2、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1.600 )5%=20(元)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 1175+20=1195(元)第二种方法是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 1600 元( 只有 1000 元),2007年 1 月 13 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
3、奖 3000 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 1600 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 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0-(1600-1000)=2400(元) 240012=200 元,适用税率 为 5%,速算扣除数为 0; 应纳税额为 24005%=120(元) 第三种方法是年终奖除以 12 低于 1600 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 1600 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 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
4、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例 3:高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 18000 元,用全年奖金除以 12 后为 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 1600 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 1775 元1800012=1500 元,适用税率 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5 应纳税额为 1800010%-25=1775(元)第四种计算方法是,发放季度奖的计算 根据(国税发20059 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享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
5、所得计算缴纳的优惠。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四:王先生 2006 年 4 月份工资、薪金为 5000 元,每季度奖 2000元,由于每次发放季度奖时,都必须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705 元。计算过程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00)-1600=5400 元,适用税率为 20%,速算扣除数为 375应纳税额为 540020%-375=705 元在此提醒纳税人,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 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享受年 终奖计税优惠。第五方法是,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6、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 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 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 )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 A 和速算扣除数 A; (二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 A)(1 一适用税率 A); (三) 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 B 和速算扣除数 B; (四 )应纳 税额=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
7、B 一速算扣除数 B。 例五、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 1175 元。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 A 和速算扣除数 A; 1082512=902.08 元,对应适用税率 A 为 10%,速算扣除数 A为 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 A)(1-适用税率 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 12 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 B 和速算扣除数 B; 1200012=1000 元, 对应适用税率 B 为 10%,速算扣除数 B 为25; 第四步,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 B-速算扣除数 B。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1600 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税函2005715 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