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姓 名 性 别 男 女 生源地(省)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 学 历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高职)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培养方式 学 制 年 民 族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外 语 等 级 证 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荣誉称号、重大奖励(时间、名称)专利情况 发明专利证书 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父母、配偶户口情况父母一方因支边支内户口从上海迁往外地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无上述情况时 间 所在学校(单位)年 月至 年 月年 月至 年 月年 月至 年 月年 月至 年 月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年 月至 年
2、月毕 业 生 个 人 资 料本人如实填写了以上内容,并明确申请表背面的有关告知。本人声明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毕业生本人签名:用人单位资料单 位 名 称信 息 登 记 号 1成立注册时间学校推荐意见同学是我校 2012 年 月(春季 秋季)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自主择业,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料属实,该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学校就业部门盖章企业注册资金受理条形码(由受理部门粘贴)用人单位意见同学是本单位所需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确认,该同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同意录用。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
3、盖章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说明一、递交申请资料要求: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含学习成绩评定表 ) ;2、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3、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5、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6、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 、 “
4、三好学生”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非法人用人单位按受理文件规定须另提供有关材料;8、其它材料:(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 、 “支内”职工的,须提供: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 、 “支内”工作经历证明;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由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3)毕业生已婚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满一年的,须提供
5、:夫妻另一方上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结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在本市创办企业(不含股份制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样表详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
6、息网 下载中心)。在 2012 年 6 月 15 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以高校校办发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确认函样表详见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下载中心)。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的,可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上述申请资料一次性提交,并承诺所交材料具有真实性。所递交的材料无论审批通过与否,将作为存档材料,不予退还。递交资料共 页,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签名: ,联系电话: 二、学校应在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方可开具户籍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证及就业报到证。三、告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仅对用人单位申请作出审批与否的决定。凡毕业生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落户问题,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审批决定不作为毕业生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落户依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接收资料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