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运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复习材料2007.7第一篇 概论第一章 环境保护综述第三节 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简介一、环境法律体系概述环境保护法律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二、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效力体系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效力体系可表述如下: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大法,它为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和专项法奠定了基础。第 26 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宪法中所有这些规定,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2.刑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
2、源罪”的条款,使得违反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个人或集体不仅负有行政责任,而且还要负刑事责任。3.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基本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它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是环境保护专项法的基本依据,它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的。4.环境保护专项法是针对特定的污染防治领域和特定的资源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项法律。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8 项,它是由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批准颁布的。5.环境保护资源法和相关法我国特制
3、定了“森林法”“草原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环境保护资源法。6.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或规范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及程度而颁布的“条例 ”、“ 实施细则 ”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7.环境保护部门规章8.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9.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包括主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其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10.国际环境保护公约11.其他要求在适用上一般遵循如下原则:(1)国际法优先于
4、国内法,但我国宣布保留的条款除外;(2)环境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环境行政法规、地方环境法规、部委环境规章、地方政府环境规章以及其他环境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交通水运环境保护综述第三节 交通水运环境保护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及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交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交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营
5、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另有法律规定,不适用本法。该法规定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 需要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海洋管理
6、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海洋管理部门审批,发给许可证后,方可倾倒。 船舶排放污染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二篇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第一章 水环境第一节 水环境基础知识介绍一、概述水环境是指自然界中由水量、水质、水能及水循环等要素组成的整个水圈的总称,包括大气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二、水环境基本概念1水质水体环境的质量简称水质。2水质标准(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是满足规定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水质要求。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I 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
7、家自然保护区;II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III 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IV 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 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类别的,依最高类别功能划分。(2) 地下水质量标准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3) 海水水质标准(GB 30
8、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第二类 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三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第四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3水污染水污染按形成原因可分为自然污染和人为污染两大类。人为活动造成水污染的污染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农业废水;废气;废渣;农药、化肥。 (1)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污染物 生物污染物:细菌、病毒、寄生虫。 物理性污染物:色度、悬浮物、热等;放射性
9、污染。 (2)水体有机物污染指标 化学耗氧量(COD):又称化学需氧量。在规定条件下,使水样中能被氧化的物质氧化所需用氧化剂的量。 生物化学作用:在微生物作用下,水体中的有机物可以发生分解而转化为无机物的过程叫生物化学作用。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 GB3838 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 GB3097 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 GB 3838 中、类水域和排入 GB3097 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水体的自净能力水体自净大致分为三类,即物理净化、化学净化和生物净化。 (1)物理净化。物
10、理净化是指污染物质由于稀释、扩散、混合和沉淀等过程而降低浓度。第二节 水运工程建设水环境影响水运工程建设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是来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及疏浚、吹填、抛泥、水下炸礁等作业对水体污染等。第三节 水运工程建设防治水污染的措施一、减缓疏浚、吹填施工行为对水环境影响的措施1.对于限制污染的施工区域,在疏浚船舶选型上,优先选用污染较轻的挖泥船种;在使用耙吸船舶施工时,应适当控制侧扬和溢流的施工方式。2.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数量、位置及施工进度,尽量将靠近养殖区的疏浚作业以及疏浚土外抛的时间安排在水产养殖非高峰期进行。3.陆域吹填时,为防止
11、泥沙随排水流入海域,在吹填区四周设置抛石围堤,让排水在吹填区内经过较长距离的沉淀过程后变得较为澄清,再从溢流口排出。4吹填围堰应有闭水或过滤功能,以保证泥沙不经堰体泄漏;必要时,围堰外尤其是溢流口处,可以再设置过滤网,进一步降低溢出水体的悬浮物浓度。5.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杜绝吹泥管沿线以及自航耙吸船或泥驳在航行中途发生大量泥浆泄漏事故。6.如施工附近有养殖场,应加以注意并采取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加强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此外,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要妥善处理。对于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应予以收集,送交污水处理厂或油污回收船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二、疏浚物海上倾
12、倒过程中的环保对策1.抛泥区设置明显的标志2挖泥船到位倾倒3确保舱门密闭,严防泥浆泄漏 4在主要经济鱼类繁殖期(一般为 4-7 月)应尽可能地减少倾倒量。5在实施倾倒作业期间须开展全过程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倾倒对海洋环境影响状况,以便及时调整倾倒作业方案,防止对海洋环境产生损害。第二章 大气环境第一节 大气环境基础知识介绍二、基本概念根据大气圈垂直方向上温度、化学成分、荷电等物理性质差异和大气运动状态,可将大气圈分为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热成层、逸散层等五个圈层。三、相关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一
13、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第三节 水运工程建设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国内外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的防治,一般都采用以防为主,以治为辅,重在过程控制的原则,力求从根本上抑制尘源的产生和扩散。综观各类防尘处理技术,基本上采取如下措施:湿法除尘、干法除尘、其它机械物理方法第三章 声环境第一节 声环境基础知识介绍一、基本概念1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
14、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2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声音构成环境噪声污染,除了扰民之外,还必须超过排放标准,二者缺一不可。二、相关标准1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 309693)该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 0 类标准 5dB 执行。1 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 类
15、标准适用于工业区。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第三节 水运工程建设防治噪声的措施1声源控制2传声途径的控制3接收者的防护4其它措施对施工车辆进行统一调配管理,有效减少车辆进出场会车鸣笛的次数,控制车流密度,从而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第四章 固体废物第一节 固体废物基础知识介绍一、基本概念固体废物:凡是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产生的,并且对持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体、半固体物质,通称固体废物。第五章 生态环境第二节 水运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对生态环境的定义,水运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即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水运工程施工期间的施
16、工作业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主要由四个方面造成:港池及航道的疏浚对施工区底栖生物的影响;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影响区内海洋生物的影响;水下爆破作业对水生物的影响;工程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的影响;施工作业对珍稀保护动植物的影响。五、水生生物恢复与补偿措施(1)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技术(2)人工鱼礁技术(3)海岸带湿地的生物恢复技术第六章 环境监测第一节 环境监测基础知识介绍第二节 水运工程环境监测3水运工程环境监测的内容根据水运工程的污染特征、相关海域的功能定位和水生生态状况,一般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包括:水质与沉积物监测、水生生态监测、渔业资源监测、陆域环境监测等几个方面。4.水运工程环
17、境监测的组织实施(1)水质与沉积物监测监测项目水文气象:风速、风向、简易天气现象、水温、水深、透明度、海况和水色等;水质:悬浮物、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石油类等。沉积物:汞、铜、铅、镉、锌、铬、油类、总氮、总磷和其它有机质(2)水生生态监测监测项目叶绿素 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生物量、种类组成、群落结构、生物多样性指数等。 (4)陆域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第七章 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验收第一节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
18、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进行跟踪 监测的方法与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环境影响评价应该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原则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是指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这类项目需要做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
19、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是指可能对环境产生有限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是较小的或者减缓影响的补救措施是很容易找到的,通过规定控制或补救措施是可以减缓对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二节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1.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含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