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1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第 1 号危险化学品名录;(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 2003 第 2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13)环发1998089 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4)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216 号令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9.1);(15)浙环发200673 号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试行);(16)浙江省人民代表
2、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06 第 54 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3(19)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建设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4)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
3、7-1996);(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2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3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浙江临海医化园区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1)因“三废 ”处理设施 发生故障导致的废气、废水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3)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4)影响周边水体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4(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