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3513245 上传时间:2019-06-0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湖南省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3508475147 QQ:54517139联系地址: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长沙市城南中路 232 号。湖南省 2013 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根据2013 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 2013 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现颁布如下:一、指导思想

2、以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养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加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水平,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一)扶持范围和重点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范围包括:粮、棉、油、畜禽、水产、蔬菜、经济林(果)、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我省的扶持重点为:优质水稻、油茶、茶叶、蔬菜、畜禽、水

3、产、柑橘等七大优势产业。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等流通设施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原则上限于农业综合开发县。(二)不予扶持的项目1.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的相关项目(参见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动植物加工流通项目。3.酒类生产、湖泊与水库内的投饵网箱养殖、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品深加工、景观花卉苗木生产、休闲农业等项目。4.以非农副产品交易为目的的房地产为主的市场建设项目。5.加工所需主要原料来源中,本省提供

4、份额低于 50%的加工项目。6.已申报 2013 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7.贷款贴息额度在 30 万元以下的项目。8.截止 2012 年底,已获得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连续扶持(含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两类项目)满 3 年(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贷款贴息合作项目除外)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各个子公司、不同公司但同一法人代表的单位。9.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的贷款贴息项目连续扶持超过 5 年(含 5 年,包括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两类项目)的单位。10.2011 年未上缴国有股权分红收益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企业。11.上市企业(含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12.因违规违

5、纪行为受到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查实处理的单位;被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各地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当地资源优势,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扶持、集中扶持。但对于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连续扶持后,变化不大、发展不快、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不强的单位,不得继续扶持。三、扶持对象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一) 贷款贴息项目1.优先扶持粮食加工与转化及“菜篮子” 产品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

6、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选定的贷款贴息项目,同时积极扶持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贴息项目。2.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主要扶持收购农产品加工所需原料(本省生产为主)的项目。3.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范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包括 2010 年签订贷款合同、申请连续贴息的贷款)、在 2012 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 300 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期限: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的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为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其他项目最长不超过 2 年。4.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范围为 2011 年

7、6 月 30 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在 2012 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利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要求单笔贷款 100 万元以上,且累计达到500 万元以上,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5.同时申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的贷款额度上限合计为 6000 万元。 6.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二)财政补助项目1.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倾斜。2.财政补助资金扶持重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种植、养殖基地及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项目;龙头企业申报的种苗、种畜禽繁育及规模化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所需的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废

8、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项目。3.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 100 万元、不低于 30 万元,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 200 万元、不低于 50 万元。4.地方财政按中央财政投资的 40%落实配套资金。5.龙头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 2 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所扶持的财政补助资金。6.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1)种植基地项目:主要用于种苗繁育、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2)养殖基地项目:主要用于种畜禽繁育及养

9、殖基地所需的基础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3)农产品加工项目:主要用于与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相配套的设施设备,质量检验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农户进行培训等。(4)储藏保鲜项目:主要用于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设施,交易场所、仓储、保鲜冷藏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等。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费用等项目前期费用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3。五、申报要求和立项条件(一)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要求1.贷款由银行业金

10、融机构发放,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2.贷款期限、贴息期限及额度等符合规定要求;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4.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5.贷款项目对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就业带动作用明显;6.申报材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二)财政补助项目立项条件1.项目基本条件:-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的主客观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 -市场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预期效益好; -规范生产,品质优良,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产品科技含量较高,达到相关标准,竞争优势比较

11、明显;-技术方案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设备方案与技术方案、工艺路线匹配;-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条件:-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以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等形式入股,成为经济实体,成员户数在 30 户以上;-以产品和服务为纽带,农民自发组织;-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财务规范,独立核算;-优先扶持规范运营,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

12、合作社。3.龙头企业的条件:-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经营业绩良好,2010、2011 年连续盈利,主营业务持续扩大,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2011 年固定资产净值 300 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 2倍;-2010、2011 年资产负债率低于 70%,银行信用等级 A级以上(含 A 级,未向 银行贷款的除外);-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

13、效使用;-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直接带动农户 200 户以上;加工项目采用本省生产的主要原料所占份额在 50%以上,流通设施项目应与当地的主要农产品生产相关联、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相配套、让农产品生产农户受益。六、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一)项目申报路径2013 年度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路径为: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市州统筹,省级审核,国家办审定。即: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农开办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相关表格和资料。县区级农开办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区产业化经营项目库,并向市州农开办汇总推报。市州农开办审查和考察所

14、属各县推报的项目,根据省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扶持规划,结合市级专家评审意见,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上报省农开办。省农开办组织专家评审和推荐,并报国家农发办。国家农发办负责最终审定和批复项目计划。(二)项目立项程序2013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试行以下立项程序:1.县级农开办负责的工作-接受项目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对照申报指南,本着实事求是、自愿申报的原则提出的立项申请;-接受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相关附件;-县级农开办需全部受理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并按照有关要求将所有项目纳入县级项目库;-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进行初选;-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遴选后,

15、行文向市州农开办推报,作为上一级项目库备选项目。2.市州农开办负责的工作-对收到的所属项目县及市州直属项目的申报材料,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考察范围,组成考察组赴列入考察范围的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重点是项目单位的相关情况,立项条件中的有关财务指标,复核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必要时,项目考察组可征询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和评估结果,结合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及省办下达的本年申报规模和个数计划,统筹确定市州推荐上报省级项目库项目;-将相关材料按要求编汇审核后,行文上报省农开办。3.省农开办负责的工作-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项目申报指南,鼓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农开办申报项目;-按照综合因素法确定和下达各市州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控制指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