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环保部网站 2008 年 1 月 15 日发布)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 ,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5)全县 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
2、获命名。22、建设指标序号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说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市(区) 8000县 6000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市(区) 6000经济 发展 1县元/人4500约束性指标2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20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m3/万元 0.55 约束性指标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参考性指标森林覆盖率山区 75丘陵区 45平原地区 185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90约束性指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及丘陵区 206平原地区%15约束性指标7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3、约束性指标水环境质量8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约束性指标9 噪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 3.5二氧化硫(SO 2) 4.510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约束性指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8011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约束性指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约束性指标12 %且无危险废物排放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12 约束性指标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50 参考性指标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5 参考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1
4、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5 约束性指标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千克/公顷 250 参考性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8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约束性指标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参考性指标20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3.5 约束性指标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约束性指标社会进步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5 参考性指标3二、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 ,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全市县
5、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5)全市 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42、建设指标序号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说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经济发达地区 80001经济欠发达地区元/人6000约束性指标2 第三产业占 GDP 比例 % 40 参考性指
6、标3 单位 GDP 能耗 吨标煤/万元 0.9 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204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m3/万元0.55 约束性指标经济发展5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 100 约束性指标森林覆盖率山区 70丘陵区 40平原地区 156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85约束性指标7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约束性指标8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水环境质量9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 V 类水体 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 4.0二氧化硫(SO 2) 5.010 千克/万元(GDP)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
7、指标约束性指标1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指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8512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约束性指标13 噪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14 % 约束性指标1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1 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16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3.5 约束性指标17 城市化水平 % 55 参考性指标18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 65 参考性指标社会进步19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参考性指标5三、生态省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
8、要 ,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含地级行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3)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重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位居国内前列或不断提高。(5)全省 80的地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并获命名。62、建设指标序号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说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东部地区 8000中部地
9、区 60001西部地区元/人4500约束性指标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东部地区 16000中部地区 140002西部地区元/人12000约束性指标经济发展3 环保产业比重 % 10 参考性指标森林覆盖率山区 65丘陵区 35平原地区 124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80约束性指标5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5 约束性指标6 退化土地恢复率 % 90 参考性指标7 物种保护指数 0.9 参考性指标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省内河流 40%8跨省河流 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资源量参考性指标9 地下水超采率 % 0 参考性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 5.0二氧化硫(SO 2) 6.010
10、 千克/万元(GDP) 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约束性指标降水 pH 值年均值 5.011酸雨频率 % 30 约束性指标12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指标水环境质量13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过境河流水质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14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重 % 3.5 约束性指标15 城市化水平 % 50 参考性指标社会进步 16 基尼系数 0.3-0.4 之间 参考性指标7四、指标解释(一)生态县第一部分 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 ,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
11、彻执行。指标解释: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环办2004109 号),组织编制或修订完成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规划文本和批准实施的文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规划应实施 2 年以上。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 100%,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关停。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实施计划。2、有独立的环保
12、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指标解释:设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将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指标解释: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较大环境事件,指“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较
13、大环境事件(III 级)以上(含III 级)的环境事件,具体要求详见上述预案。及时查处、反馈群众投诉的各类环境问题。8外来入侵物种指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的外来物种。数据来源: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指标解释: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1922006)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连续三年在全省排名前 10 位(不含已命名生态县的排名)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5、全县 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指标解释:全县(含县级市、区)80%的乡镇(街道)被命名为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14、街道)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第二部分 建设指标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数据来源:统计部门。2、单位 GDP 能耗指标解释: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耗能量。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经济综合管理、能源管理等部门。3、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指标解释: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
15、 ,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工业增加值指全部企业工业增加值,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为:9数据来源:统计、经贸、水利、环保等部门。(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解释:指田间实际净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毛灌溉用水总量指在灌溉季节从水源引入的灌溉水量;净灌溉用水总量指在同一时段内进入田间的灌溉用水量。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水利、农业、统计部门。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指标解释:指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与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比例。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不能重复统计。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农业、林业、
16、环保、质检、统计部门。5、森林覆盖率指标解释: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是指区内林地、草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林业、农业、国土资源部门。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各类(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面积占全部陆地(湿地) 面积的百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数据来源:统计、环保、建设、林业、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7、空气环境质量指标解释:10指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功能区标准要求,目前执行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 H
17、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8、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指标解释: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水环境或海水环境质量标准。目前采用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数据来源:环保部门。9、噪声环境质量指标解释:指城市区域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目前采用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解释:指单位 GDP 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数量。按照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本指标计算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2)的排放强度。计算公式为:COD 和 SO2 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且近三年逐年下降。数据来源:环保部门。1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率(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解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及乡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相当于二级处理) ,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