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规范.doc

上传人:sk****8 文档编号:3514472 上传时间:2019-06-01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2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井防灭火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矿井防灭火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矿井防灭火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矿井防灭火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矿井防灭火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定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下发矿井防灭火规范 (试行)的通知(88)煤安字第 237 号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更好地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部总结了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经验和教训,并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了 矿井防灭火规范 (试行) (下称规范 ) 。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在试行中进一步听取意见,以便充实完善。本规范适用于煤炭直属、统配与重点煤矿的生产、基建、改扩建以及新设计矿井的火灾防治。地方煤矿可参照执行。附: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六日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自燃煤

2、层开采第三章 防灭火装备第四章 日常防火第五章 灭火救灾第六章 火区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 1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本着” 预防为主” 和 ”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 (下称规范 ) 。第 2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第 3条 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 通

3、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第 4条 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1.造成人员伤亡。2.造成价值 1 万元的

4、物质(包括资源)损失。3.造成生产中断 8 小时以上。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第 5条 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 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4.现有火区的管理和灭火措施。5.在火区周围进行生产活动的安全措施。

5、6.发生火灾时的通风应变措施。7.发生火灾时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防止灾情扩大的措施。8.发生火灾时的矿工自救和救灾措施。第 6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煤炭工业部。第二章 自燃煤层开采第 7条 所有矿井的所有煤层都必须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凡以鉴定属于容易自燃(级)和自燃(级)的煤层或实践证明有自燃倾向的煤层,均属于自燃煤层(或称自然发火矿井) 。第 8条 矿井某一区域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即定为发生自燃火灾:1.由于自燃出现火炭、火焰、烟雾等现象。2.由于自燃出现空气、煤炭、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其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且有上升趋势。矿井某一区域出现如下预兆之一时,即存在自燃

6、火灾隐患:1. 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2. 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一升趋势。3. 煤、岩、空气和水温度升高超过正常温度。4. 风流中氧含量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第 9条 每个自燃矿井的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仔细统计煤层的自然发火期。煤层最短发火期按如下规定进行统计:1.巷道。从煤层揭露之日起至煤层发生自燃火灾之日止,为该巷道的煤层自然发火期。2.回采工作面。从工作面开切之日起至发生自然火灾之日止,为该回采工作面开采煤层的自然发火期。第 10条 自燃矿井按发生自燃火灾的危险程度分为四级进行管理。矿井的自燃危险等级划分如下:1.一级自燃矿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

7、有自燃矿井:近 10 年内每产 100 万吨煤发生自然火灾的次数(即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3 次。自然发火期小于 3 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2 次且自然发火期小于 6 个月的下列矿井: 高沼气矿井; 突出矿井; 开采厚及特厚煤层的矿井; 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性为级煤尘爆炸指数在 30以上的矿井。2.二级自燃矿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二级自燃矿井:近 10 年内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2 次,但不超过 3 次。自然发火期小于 6 个月,但不小于 3 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1 次且自然发火期小于 12 个月的下列矿井: 高沼气矿井; 突出矿井; 开采厚煤层的矿井; 开采急倾斜中

8、厚煤层的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性级,且煤尘爆炸指数在 20以上的矿井。3.三级自燃矿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三级自燃矿井: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1 次,但不超过 2 次。自然发火期小于 12 个月,但不小于 6 个月。百万吨发火率超过 0.5 且自然发火期不小于 12 个月的下列矿井:高沼气矿井;突出矿井;开采厚煤层的矿井;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的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级,且煤尘爆炸指数在 10以上的矿井。4.四级自燃矿井。凡有自然发火史,但不符合以上一、二和三级矿井条件者。矿井自燃等级由矿务局组织,在每年进行矿井沼气等级鉴定的同时组织鉴定,并一起上报审批。第 11条 开采自燃煤层必须选择煤层切割量少

9、、丢煤量少、采空区漏风小、回采速度快的采煤方法。开采厚及特厚自燃煤层应优先选择充填采煤法。采用陷落法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开采自燃煤层,严格限制采用高落式或开天窗采煤法。采用这类方法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局总工程师批准,报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备案。采用顶板陷落法开采自燃煤层,不得留有设计外的煤皮(护顶煤)和煤柱,否则要制定有效的防灭火措施。第 12条 开采自燃煤层必须选择有利于防止自然发火的巷道布置和支护型式。开采单一厚及特厚自燃煤层或近距离自燃煤层群其开拓巷道应采用岩巷。采用倾斜分层或水平分层采煤法时,采区上山应布置在岩石中或非自燃煤层中。在自燃煤层中布置的服务于两个及

10、两个以上工作面的巷道必须砌碹锚喷或使用金属支架、不燃性材料背板,碹后空隙和处要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密实充填。在自燃煤层中布置沿空留巷要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第 13条 在自燃煤层中掘进的巷道,禁止空帮空顶,禁止堆积浮煤。较大的冒落空洞(冒高超过 2m 或空洞体积超过 6m3 者)和突出空洞均要进行防火处理。第 14条 开采自燃煤层时,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均应采用后退式回采,要根据煤层的自燃危险程度、自然发火期长短、回采速度以及所采煤层的防火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采区和回采工作面的尺寸。采用前进式回采,必须有防灭火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第 15条 同一自燃煤

11、层中不同分层(幅)的工作面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超前距离,以避免采空区之间漏风。第 16条 自燃煤层中所有煤柱的设计都要考虑防火的要求,煤柱宽度一般不应小于 6m.隔离煤柱中不许掘进巷道。第 17条 自燃矿井中,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永久封闭。因故不能按时封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报矿长、总工程师批准。第 18条 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及时充填或封闭,以简化通风系统和保持通风系统风流的稳定性。第 19条 自燃矿井的主扇风压不得超过 3000Pa(约 300mmH2O) ,已超过者应列入矿井通风系统改造规划,尽快降至 3000Pa。第 20条 开采自燃煤层的

12、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分区通风,并保持足够的通风断面;采区和回采工作面进、回风两端风压差不宜超过 200Pa(约合 20mmH2O) ,如已超过,应采取降压措施。第 21条 开采有自燃煤层的矿井中,风门、风窗等 通风设施均应按防灭火的要求正确选择位置,避免增加采空区、煤柱裂隙、火区的漏风压差。或者种设施的阻力不宜超过 100Pa(约 10mmH2O)。第 22条 开采自燃火灾严重的采区或工作面,应考虑建立局部反风系统,并每年由矿长组织进行一次局部反风演习。第 23条 矿井每发生一次自然发火事故,待火灾处理完毕后 7 日风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由矿长签署的火灾报告书。该报告书要上报省局(公司、厅

13、) ,煤炭部备案。自燃火灾报告书的格式见表 1。自燃火灾事故报告书 表 1发火地点 发火日期采掘情况顶板情况火灾区域自然概况采区通风状态(通风系统、通风参数)火灾处理经过亡 名火灾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伤 名封闭工作面个数影响生产时间时设备损失台冻结煤量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火灾原因及教训火灾区有关情况附图说明及其相邻区关系今后措施第三章 防灭火装备第 24条 每一矿井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 (下称规程 )的要求设计和建立灭火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同时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 39.2kPa(4kg/cm 2)水量不小于 0.6m3/min。消防水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和阀

14、门:1.所有竖井、斜井和平硐井口。2.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硐室内。3.井底车场内每隔 100m 处。4.主要石门、岩石大巷每隔 400600m 处。5.主要煤层大巷每隔 200m.6.倾斜巷道每隔 100m。7.皮带运输道每隔 50m 处,皮带机头、机尾附近 15m 以内。8. 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 50m 处。9. 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 40m 以内。10. 掘进工作面进口处。11. 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检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对着电机车架线及其它电气设备。第 25条 每一矿井都必须在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

15、防火门。自燃矿井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以及可能发生自燃的巷道或硐室必须预先砌筑防火门套,并在其附近贮放足够数量材料。第 26条 采用皮带运输机的矿井,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灭火装置。第 27条 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火药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其数量可参照表2 确定。第 28条 每一矿井均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备用品的种类与数量由矿长确定。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 3,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确定可参考表 4。井下灭火器材配备表 表 2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10L 泡沫灭火器 41 生产水平井底车场 CO2 灭

16、火器 2有液压装置时至少另加 0.5m3 砂子或岩粉2 非提升水平井底车场10L 泡沫灭火器 210L 泡沫灭火器 23 箕斗停放间8kg 干粉灭火器 14 箕斗控制间 CO2 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25 暗井井口及井底 8kg 干粉灭火器 2分别配备CO2 灭火器 16 暗井绞车房8kg 干粉灭火器 1CO2 灭火器 27 井下水泵房8kg 干粉灭火器 1CO2 灭火器 28 井下变电所8kg 干粉灭火器 29 移动变电整流站CO2 灭火器 110 充电室 CO2 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111 电气修配间8kg 干粉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112 电机车库CO2 灭火器

17、 110L 泡沫灭火器 113 机械维修室CO2 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28kg 干粉灭火器 214 液压动力装置供电室50kg 干粉灭火器1序号 配备地点 灭火器种类 数量 备注15 钢丝绳牵引室10L 泡沫灭火器 116 工具室 10L 泡沫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217 油类贮存室8kg 干粉灭火器 2至少另加 0.5m3 砂箱消防喷头 210L 泡沫灭火器 28kg 干粉灭火器 118 电、气焊硐室灭火毯 210L 泡沫灭火器 119 皮带修复室8kg 干粉灭火器 1至少另加 0.5m3 砂箱10L 泡沫灭火器 120 液压支架维修室 8kg 干粉灭火器 1至少另加 0.

18、5m3 砂箱21 绞车房 CO2 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222 井下压风机房 CO2 灭火器 1每台压风机至少另加0.5m3 砂箱23 充电硐室 8kg 干粉灭火器 2 以每台电机车计10L 泡沫灭火器 324 爆破材料库50kg 干粉灭火器11 台泡沫灭火器配于发放室,另 2 台配于贮存室10L 泡沫灭火器 125 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8kg 干粉灭火器 110L 泡沫灭火器 426 液压泵站60kg 干粉灭火器4配于泵站进风侧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表 3序号备品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1 清水泵 台 1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2 泥水泵 台 2 或存放于设备库序号备品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中3

19、 100mm 消火水龙带 m 2004 75mm 消火水龙带 m 3005 52mm 消火水龙带 m 3006 52mm 普通消火水枪 支 57 52mm 多用消火水枪 支 28 52mm 喷雾消火水枪 支 29 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 套 1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0 消防泡沫喷枪 套 2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1 高倍数泡沫剂 t 0.5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2 消防泡沫剂 t 0.2 或存放于设备库中13 分流管 个 414 集流管 个 215 消火三通 个 416 阀门 个 417 52mm 斜喷消火阀门 个 418 110mm 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套 3019 75mm 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

20、20 52mm 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4021 吸液器 个 222 管钳子 把 823 折叠式帆布水箱 个 124 轻型钩杆 个 225 重型钩杆 个 126 救生绳 根 427 撬棍 根 228 木棍 把 229 平板锹 把 430 伸缩梯 副 1序号备品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31 组装梯 副 132 普通梯 副 233 小靠梯 副 234 10L 泡沫灭火器 个 2535 CO2 灭火器 个 1036 8kg 干粉灭火器 个 1437 1211 灭火器(2L) 个 1438 喷雾喷嘴 个 439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个 5040 灭火岩粉 kg 50041 石棉毯 块 542 20L 汽油

21、桶 个 143 20L 普通油桶 个 244 风筒布 m 50045 水泥 t 546 水玻璃 t 147 石灰 t 448 1/4”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 15m49 1/2” 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 10m50 1 速接钢管 节 50 每节 10m51 100mm 钢管 m 500 焊成快速接头52 150mm 钢管 m 100 焊成快速接头53 200mm 钢管 m 50 焊成快速接头54 75mm 胶管 m 50055 28kW 局扇 台 356 11kW 局扇 台 357 接管工具 套 458 15mm 胶管 m 50059 10mm 胶管 m 50060 单相变压器 台 361 电力开关 台 362 电缆 m 50063 轻型溜子 台 264 探照灯 盏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