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JZC2017GK 057 采购单位 :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 招标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二一七年 九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分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受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 的委托 ,对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采用公开
2、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二、 招标文件编号: GJZC2017GK 057 三、 招标内容: 名称 采暖 面积 采暖 方式 单位 功率(瓦) 参数要求 外墙保温 532.3 平方米 外墙腻子、外墙涂料、 50MMA 级酚醛板 内墙粉刷 1015.1 平方米 内墙涂料铲除、上砂灰、涂料粉刷 铺地板砖 100 平方米 80CM*80CM 磁砖、砂灰找平、人工费 更换窗 89 平方米 55 断桥隔热铝合金平开窗 更换门 14 个 保温铁防盗门 架设暖气教室及教室备课室 442.32 暖气片 瓦 35385 含税、
3、内网线路 架设暖气教师宿舍会议室留守儿童宿舍 292.64 暖气片 瓦 23441 含税、内网线路 S11 变压器 (80 千伏安 ) 台 含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 四、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 。 六、投标单位资 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4 证、 法人授权书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变压器、 电 暖气 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函;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9月 11 日 8:30 至 2017 年 9月 15日 17:30(节假日除外)。 1.报名方式:供应商请 登陆张掖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网站( http:/)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报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 地址、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号、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及时填报或填报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受理现场报名。 2.网上 报名须上传附件 (均上传原件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5、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上传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 (2) 生产厂家对变压器、 电 暖气 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函; (3)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9月 30 日上午 09: 30 前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递交 招标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招标方将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 年 9 月 30 日上午 09: 30 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标室。 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
6、 联 系 人: 许 仪 联系电话: 13993687528 地址:高台县 巷道 镇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联系人:蔺耀霞 联系方式: 0936-6678203 地址:高台县湿地新区财 政局二楼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2017 年 9月 8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1 招标人名称: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 1.2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取暖改造 采购项目
7、 1.3 项目计划工期:双方合同约定 1.4 项目建设地点:双方合同约定 1.5 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约定 1.6.资金来源:财政 预算 资金 1.7“采购人”系指 高台县巷道镇中心小学 1.8“招标集采 机构”系指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1.9“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单位 1.10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
8、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2.3 投标人须提供 生产厂家对变压器、 电 暖气 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函; 2.4 投标人须提供检 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开标时全部证件提供原件进行资 格审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与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语言文字
9、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6.计量单位 6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及格式 (6)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政府采购条例
10、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集采机构,招标集采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在投标截止期前十五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集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和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10.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集采机构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通知每一个投标
11、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7 1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需编制目录、逐页加盖公章、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封皮采用软质纸。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对投标建设内容分别进行报价,并按数量计算单项合价,然后汇总总报价: 13.2 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
12、。如投标人做出偏离,应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如未逐条如实填写的,将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13.3 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报: 分单项分别进行报价,单价与数量相乘得出该项的总价,所有单项总价合计为该工程总报价。 13.4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13.5 报价包含此次项目所需的材料、安装、人工、运输、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 14.投标货币 14.1 投 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13、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 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向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 仟元整( 5000.00 元) ( 2)递交形式:电汇、转支等非现金方式 ( 3)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 3个工 作日 (节假日除外 ),即 2017 年 9月 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 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14、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行 账 号: 62050165050100000003 8 联 系 人:白娟 联系电话: 0936-6678201 1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台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账户,除此之外,以其他任何方式、任何途径提 交保证金的投标,都是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未转讫到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的投标人,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人,招标方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将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时单据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完整,逾期不再受理。缴纳保证金后不再到中心换取发票
15、,银行汇款单据原件开标时备查。 16.4 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注明本次招标文件编号和投标项目,不在招标方办公地现场和开户银行接受现金交款。 16.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并且要求该退款帐户必须与投标商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一 致。 16.6 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7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退还(通过网银全额无息退还,不再收取收款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6.8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6.9 发生以下情况的,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
16、保证金,并取消其以后参与招标方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1)投标截至时间后开标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和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 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从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
17、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本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封面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
18、首字 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概不接受。 18.5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投标活动及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投标文件式样未按上述要求编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需将开标一览表(与正本中的保持一致)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单独提交。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用 标有“正本”和“副本” 字样的专用信封独立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
19、招标编号”、 “投标商名称”(盖公章)并注明“ 请勿于 年 月 日 分之前启封 ”字样,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使用公章)。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9.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9.1 条和第 19.2 条要求进行密封、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招标集采机构收到投标 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集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集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9 条规定密封、标注和递送 ,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0 22.3 投标截止期之后的修改和撤回均无效。 22.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文件有 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招标集采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 23.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1、。 23.3 开标时,招标集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集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集采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由 采购人代表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的有关专家或全部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的有关专家组成。 24.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投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
22、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人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6.投 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未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投标文件无效。 26.2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6.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定内容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26.4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 且限制了合同中投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 26.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