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委 托 单 位 联 系 情 况 房屋概况单位名称 (盖 章) 座落地点单位地址 结构类别单位负责人 (盖 章) 现在用途填表日期 建筑年限建筑面积姓名 产权所有 (盖 章)职 务 电 话 月 日位置示意图:工作联系人何时鉴定过鉴 定 人鉴定登记编号 予约时间受理人鉴 定内 容委托说明事项1、 委托单位填妥此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可生效,进行鉴定时需派专人协助工作。提供建筑物的有关情况及图纸资料等,所需必要工具,人工和联系四邻等工作均由委托单位负责并事先做好准备。2、 如委托单位因故中途申请撤销鉴定时,须以书面通知房屋鉴定办公室方可撤销。已进行的部分工作,仍需照章缴纳费用。在进行鉴定前或鉴定期间,因房屋危险所造成的事故,概由委托单位负责。3、 委托单位接到工作完竣通知后,应及时办理交费手续,凭交费单据禽鉴定文件及有关资料。4、 位置示意图中应标明被鉴定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之编号。房屋安全鉴定委托明细表页 年 月 日幢序号 地 址 用 途 结 构 建筑年代 层数 建筑面积 产权所有 原定等级 房屋简况委托单位: 负责人: 承办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