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劳 动 合 同 书(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使用)甲方:_乙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甲方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注册地址_经营地址_第二条 乙方_性别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居民身份证号码_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证件号码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年_月_日家庭住址_邮政编码_在京居住地址_邮政编码_户口所在地_省(市)_区(县)_街道(乡镇)第三条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生效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2、:_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_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 15 日。第 2 页 共 2 页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第 7 条 甲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第 8 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_第 9 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十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加如下:_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