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1 药物临床试验门诊访视工作指引 1. 挂号登记。 1.1 将受试者身份证提供给挂号室的工作人员,确保姓名、证件号码两项信息登记在就诊卡中。 1.2 提醒挂号室工作人员:费别选择“药物临床试验”。 1.3 挂号类型:选择“义诊”后再选择医生所属科室。 药物临床试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 2. 访视。 2.1 医生凭自己的工作权限登陆 CIS 系统“门诊医生站”下医嘱。 2.2 按访视要求开具检验检查项目。 2.3 试验药物如为中心药房管理时:选定“临床试验药房”后开具药品。打印处方,签字盖章。 3. 收费:门诊楼二楼 6 号窗口
2、为药物临床试验收费指定窗 口。 4. 受试者到各功能检查科室做检查。 5. 临床试验药房取药:需试验科室药品管理员操作,不能直接让受试者取药;药师及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员均需签字盖章。 6. 注意事项: 6.1 首次挂号登记访视成功后:请在就诊卡背面帖附标签,标明受试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试验项目、研究者姓名。并且要求就诊卡信息在试验科室做备案登记,同时报机构办公室质控员。 6.2 每个受试者的就诊卡在完成所有访视后与受试者资料在科室归档。 6.3 因每张就诊卡信息均涉及后期信息溯 源及各方费用结算的问题,项目科室资料员妥善保管每位受试者的就诊卡。因在首次办理就诊卡时信息登记不全,造成后期无法溯源的,机构对研究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6.4 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机构办公室 0471-3283832 或信息处张培龙18048326496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