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 工 业 大 学 高层次人才引进 审批表 应聘 学院 名称: 拟进学科(团队) : 应聘 人姓名: 填 表 时 间: 浙江 工业大学 制 一、 应聘 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籍贯) 出生年月 身高 体重 健康状况 最终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毕业院校 现工作单位 档案保管单位 现从事专业 及专长 到聘任学校前,在何单位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个人 学习工作 简历 二 、 申请 人近五年主要学术成就情况 1近五年 申请人 承担主要科研项目( 5 项以内)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及来源、项目经费、起始年度、终止年度、本人排序 2近五
2、年申请人重要科研获奖情况( 5 项以内) 注明获奖项目名称、奖励名称、奖励等级、授奖单位及国别、奖励年度、排序 3申请人代表性 著作、论文情况( 10 篇 部 以内) 注明著作或论文名称、何时何地在何刊物发表、刊物、期号、排名、 被 SCI( EI、SSCI、 CSSCI)收录情况及期刊影响因子、他引等情况 4近五年申请人申请和获授权专利情况 注明专利名称、专利授权国、专利号、授权、公告日、排序等情况 三 、 应聘人 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 主要填写 应聘者 的工作计划 : 包括 1) 拟从事的研究方向 及其 研究价值或社会经济意义, 分阶段的工作思路等 ; 2)预期工作成果, 对学科团队或教
3、学团队建设、学科发展的预期目标等。) 四 、工作条件需求 (主要填写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实验等条件,包括场地大小、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实验设备 及其经费预算 。学院学科已有 可共享 的设备 不列入预算。 ) 五 、 申请 人承诺 1您是否承诺受聘上岗后 , 将 受聘 岗位作为您的全职岗位,并保证在聘任学校全职全时工作? 是 否 2您是否承诺受聘上岗后, 在 聘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 之归属权属于聘 任学校? 是 否 3需要说明的事项: 应聘人对本表一至五项内容认可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部、研究院)人事秘书对材料的审核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六 、引进学科意见 结合学科规划与发展现状,分
4、析申请者的业务水平、工作设想的科学性,阐述引进 申请者 的 必要性; 经与 申请者 沟通后, 提出的聘期工作目 标与任务(首聘期一般为 三 年)。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 、 引进 学院(单位) 对申请人的考核 意见 考 核方式内容时间 考核小组成员 对拟引进人员主要特长业务水平、承担本职工作能力及敬业精神、团结合作等全面考核意见: 考核小组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考核组成员须有人事处人员、院系部领导、教研室(实验室)人员组成 八 、 引进 学院 (单位)推荐意见 学院 ( 单位 ) 党政联席会议对是否引进申请者的意见 ,并注明其引进学科(团队、研究所) ;学院( 单位 )
5、 对申请人工作条件提供的保障措施等。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九 、政治审查意见 申请人对“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认识及声明: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主管人事工作负责人与申请人的谈话记录(对“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认识)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 、人事 部门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十 一 、学校 审批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十 二 、备注 注;配偶工作安排及有关经费落实等其他意见由人事部门填在备注栏内 浙江工 业大学 高层次人才引进 审批须提供的材料清单 一、应届毕业生引进: 1.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批表(存档材料,可在 学校人才招聘 网站下载)
6、 2.拟聘用人员自荐表(须应聘人本人签名,存档材料,可在 学校人才招聘 网站下载) 3.个人简历,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 SCI、 EI、 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复印件。(科研论文须标注出期刊等级, SCI 论文请标出是否 top类期刊,以及分区和影响因子) 4.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6.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须 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7.读研所在学院党委出具的“从未参加过法轮功等其他非法组织证明”原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二、其他人员引进(社会
7、招聘、调动): 1.高层次人才引进员审批表(存档材料,可在 学校人才招聘 网站下载) 2.拟聘用人员自荐表(须应聘人本人签名,存档材料,可在 学校人才招聘 网站 下载) 3.个人简历,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 SCI、 EI、 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复印件(科研论文须标注出期刊等级, SCI 论文请标出是否 top类期刊,以及分区和影响因子) 4.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6.原单位党委出具的“从未参加过法轮功等其他非法组织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党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