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 责任分工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 201786 号)和省农业厅等 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业 2017 187 号),全面推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制定本分工方案。 第二条 承担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 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广元银监分局、市统计局为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单位。 第三条 按照省农业厅等 14 部门
2、关于印发四川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业 2017187 号),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 100分,结果分为 4 个等级。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良好, 60分以上 75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为确保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结果为优秀,各分项指标得分不得低于分值的 90%。对考核项分值低于 90%的责任单位问责追责。 第四条 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首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2 第二章
3、 生产能力 第五条 蔬菜面积( 8 分)。严格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和蔬菜基地占补平衡,稳定全市各类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前 3 年平均值的 98%得基础分 6 分,每降低 1个百分点扣 1分,最多扣 6分;每提高 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5 分,直至 8 分。(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逗号前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下同)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数据 第六条 蔬菜产量( 8 分)。增加蔬菜种类,丰富绿色有机蔬菜品种,增加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
4、和蔬菜加工产品)供应数量,提高供应质量。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前 3年平均值的 98%得基础分 6分,每降低 1个百分点扣 1分,最多扣 6 分;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5 分,直至 8 分。(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数据 第七条 肉 类产量( 8 分)。持续扶持发展生猪产业,确保肉类供应充足。考核年度猪肉产量达到前 5年平均值的 95%得基础分 6分。每降低 1个百分点扣 1分,最多扣 6分;每提高 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4 分,直至 8 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数据来源:市统计局数据、政府规划文件
5、第三章 市场流通能力 第八条 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4 分)。对全市菜篮子产 3 品批发市场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纳入规划并实施得 4 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政府规划文件和相关材料 第九条 批发市场建设( 10 分)。加强对全市年交易额前两位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交易场地、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具有公益性质(公益性指政府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参与菜篮子产品批发市
6、场建设和改造)。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得基础分 2 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得基础分 2 分,自建食品快检室并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得基础分 2 分,市场管理 规范、收费合理得基础分 2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得绩效分 2 分。(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批发市场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零售网点密度( 6 分)。科学布局行政社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菜篮子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场)、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 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
7、网点得基础分 4分,低于 2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 1 个零售网点得绩效分 1 分,直至 6 分。(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或材料、工商登记 4 第四章 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第十一条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2 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力量配备和条件保障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 2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加强对禁用物质的抽查力度。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8、得基础 分 1分,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得基础分 1 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得基础分 1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得基础分 1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 2次得基础分 2 分,少开展 1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 2分,每增加 1次得绩效分 0.5分,最多得 1分;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 1 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 0.4 分,最多得 2分。获得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市或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命名得绩效分 2 分, 获得国家食品示范城市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9、全市命名得绩效分 3 分。(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二条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9 分)。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 95%得基础分 7分,每降低 0.1个百分点扣 0.2 分,最多扣 7分;每提高 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 5 0.1 分,直至 9 分。(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 药品监管局) 数据来源:四川省农业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数据 第十三条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10、5 分)。建立肉菜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力争全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 50%。市内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每 1 个百分点得 0.1 分,达到或超过50%得 5分。(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五章 调控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 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 12分)。制定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包括菜篮子 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制定实施每类政策各得 3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一)生产扶持主要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
11、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制定及实施。(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广元银监分局) (二)市场流通主要包括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等政策制定及实施。(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三)消费者补贴主要包括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 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制定及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6 (四)应急调控主要包括市政府制定菜篮子 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政策及实施。(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五条 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 8 分)。根据
12、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严格执行得 8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广元银监分局) 数据来源:政府及有关部门 文件 第十六条 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6分)。根据全市产销情况,构建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 4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绩效分 2 分。(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广元银监分局) 数据来源:政府及
13、有关部门文件、工作报告或记录 第十七条 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 4 分)。调整完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广元银监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协调处理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召开会 7 议,研究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设立办公室且配置专职人员,得 4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 2分,未设立办公室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各
14、扣 1 分。(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数据来源:政 府文件 第六章 否决项 第十八条 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以上,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级界定参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川农函 2014 570号)有关规定。(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在考核期的第 2 年 10 月底前按程序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并盖章后报送省农业厅。 第二十条 本分工方案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
15、)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 8 附件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责任分工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依据 责任单位 生产能力 蔬菜面积 全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 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播种面积。 8 分 考核年度播种面积达到前 3 年平均值的 98%得基础分 6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6 分;每提高 1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5 分,直至 8 分。 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环保局 蔬菜产量 全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和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 8 分 考核年度产
16、量达到前 3 年平均值的 98%得基础分 6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6 分;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5 分,直至 8 分。 肉类产量 全市猪肉产量。 8 分 考核年度产量达到前 5 年平均值的 95%得基础分 6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最多扣 6 分;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4 分,直至 8 分。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场流通能力 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 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4 分 纳入城市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得 4 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 市商务
17、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批发市场建设 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 2 分 完成得基础分 2 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 2 分 完成得基础分 2 分,未完成不得分。 自建食品快检室并开展质量安全检测。 2 分 完成得基础分 2 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 2 分 完成得基础分 2 分,未完成不得分。 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质。 2 分 完成得绩效分 2 分,未完成不得分。 零售网点密度 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的“菜篮子
18、”产品零售网点数量。 6 分 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 2 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得基础分 4 分,低于 2 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 1 个零售网点加绩效分 1 分,直至 6 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 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 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1 分 完成得基础分 1 分,未完成不得分。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加大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1 分 完成得基础分 1 分,未完成不得分。 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 1 分 完成得基础分 1 分,未完成
19、不得分。 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准入制度。 1 分 完成得基础分 1 分,未完成不得分。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 2次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 3 分 完成得基础分 2 分,少开展 1 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2 分,每增加 1 次加绩效分 0.5 分,最多加 1 分。 强化检打联动机制。 2 分 监督抽查中每发现 1例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加绩效分 0.4 分,最多加 2 分。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3 分 获得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市或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命名,得绩效分 2 分;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命名,
20、加绩效分 3 分。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 9 分 考核年度蔬菜、畜 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 95%得基础分 7 分,每降低 0.1 个百分点扣 0.2 分,最多扣 7 分,每提高 0.1 个百分点加绩效分 0.1 分,直至 9 分。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建立肉菜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 5 分 全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 率每 1 个百分点得 0.1 分,达到或超过 50%得 5 分。 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
21、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 10 调控保障能力 “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 生产扶持政策制定并实施。 3 分 制定实施得基础分 3 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广元银监分局 市场流通政策制定并实施。 3 分 制定实施得基础分 3 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消费者补贴政策制定并实施。 3 分 制定实施得基础分 3 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 业局、市商务局 应急调控预案制定并实施。 3 分 制定实施得基础分 3
22、 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市 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 根据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 8 分 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严格执行得基础分 8 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 政局、市农业局、广元银监分局 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4 分 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 4 分,未建立不得分。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广元银监分局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2 分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并开展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得绩效分 2 分。 “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建设 组建广元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 4 分 设置办公室并配置专职人员得 4 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 分,未设立办公室或人员配置不到位各扣 1 分。 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 否决项 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以上,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市农业局,各考核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