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流程图资助对象本县(市)在籍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 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 625 元名额分配及资金安排每学期开学 10 个工作日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寄宿生人数统计表上报县(市)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将补助名额及金额分配到各学校。组织机构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工作。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3、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领导小组。4、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等参加的班级评审小组。档案管理各学校要及时收集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分解下达指标文件、指标公示照片、寄宿生统计表、学生申请表、评审评议记录、受助学生公示照片、公示结果材料、受助学生发放花名、签字确认表等,科学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保证资料之间的数据、对象等信息的一致。操作程序1、学生申请;2、班级、年 级初审;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终审;4、不少于 5个工作日的公示;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资助中心;6、资助中心受到上级调拨资金后一周内拨付至学校;7、学校集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