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类人员管理制度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项目部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 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 2007 年第 1 号令) ,提高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项目部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
2、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任职要求1、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持证,具体要求:项目部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持 A 类证;项目部所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持 B 类证;项目部安全生产部经理(副经理及其他人员) 、项目部和工程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 C 类证;取得建造师、监理师等有关资格证需注册的人员。2、以上人
3、员必须经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具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方可担任相应职务。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及能力要求: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从事过技术、机械或施工现场管理 3 年以上,未发生过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安全管理内业和外业工作;三、证件管理:1、所有三类人员由安全生产部集中管理,项目部可保存复印件或扫描件。2、项目部其他部门或项目部需要使用原证件,必须说明用途,做好借还记录。未经项目部领导同意,项目部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用于非项目部生产经营项目。3、持证人员调出或离开本单位,需经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才能带走本人证件。4、三类人员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 3 年,到期后需提前 3 个月参加继续教育培,办理延期使用手续,未发生承担主要及其以上责任死亡事故的,延期使用 3 年。四、任职考评:1、A 类证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评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B 类证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5、考评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管理的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3、C 类证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评要点: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4、以上人员考评由项目部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履职考核中进行,做出胜任或不胜任决定,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可做出调离岗位决定。人力资源部在安排项目安全管理相关人员时应征求安全生产部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