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3静安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表及附表- 2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指标解释1.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企业名称 报告年度 2018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据值1 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2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3 2018 年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4 2017 年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5 2018 年税金总额 万元6 2017 年税金总额 万元7 2018 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万元8 2017 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万元9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项其中:在建项目数 项其中:当年度完成开发项目数 项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2、 项10 企业职工总数 人11 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12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1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年收入总额 万元14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人15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人16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17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18 近三年度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数 件其中:发明专利数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 件19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件20 当年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21 当年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22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个23 通过省市、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个24 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建
3、筑业包括工法数) 项25 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的商标荣誉和名牌产品 个26 近三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数 项27 近两年获得风险投资金额 万元28 税务机关认可的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政策) 万元- 3 -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2.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3.税金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总额。4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
4、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5.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在建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及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当年度完成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
5、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6.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内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需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一致。- 4 -7.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8.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以下的人员。9.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年收入总额: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在册全部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
6、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10.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截至报告年度末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专项津贴,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含高级、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技师以及其他类型专家(包括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千人计划、浦江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扬帆计划等) 。11.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截至报告年度末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12.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截至报告年度末来技术中心
7、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注:1 人月指一个人在报告年度内工作满 22 个工作日) 。13.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5 -14.近三年度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前一年度、报告前二年度,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专利数、软件著作权登记数和集成电路布图数。发明专利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
8、在有效期内发明专利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15.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数。16.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
9、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17.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18.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研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包括共建实验室、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 6 -工作站等。19. 通过省市、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通过
10、省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国际组织企业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20.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数量,其中建筑行业包括工法数。21.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的商标荣誉和名牌产品:指企业拥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商标荣誉数和品牌荣誉数,包括中华老字号、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品牌产品(服务) 、上海品牌产品(服务)等。22. 近三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报告
11、年度前两年度获得的由国务院或省市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奖” 、 “技术发明奖” 、 “科技进步奖” 、 “国际科技合作奖” ,以及行业内认可度较高的奖励,如建工行业的詹天佑奖、鲁班奖等。23.近两年获得风险投资金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内企业获得的风险机构投资金额。- 7 -附表 1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信息表 (单位:万元)费用项目 金额 备注一、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1、人员人工费2、原材料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4、无形资产摊销3、其他费用其中:(1)实验室租赁(2)实验室水电等动力燃料(3)管理费二、当年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其中:仪器和设备三、委托外单位开
12、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1、对境内研究机构支出2、对境内高等学校支出3、对境内企业支出4、对境外支出说明:1、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企业 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 表)一致;2、需提供附件(加盖公章):(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 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 表)。未列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范 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2)经审计的企业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607-1 表、 6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 行合并填报。参股公司不得列
13、入,下属企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不列入统计。8附表 2-1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序号 姓名 学历 工作单位 工作部门 职称职务 技术领域 专家类型 工作时间 (月) 电话邮箱 备注说明:1、专家类型分为: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国家专项津贴 3.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省部专项津贴 5.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 7.博士 8.在站博士后 9.教授级高工 10.高级职称 11.其他类型专家。2、需提供附件(加盖公章):专家类型 1-6:提供证书或政府批准的公告等证明材料。 专家类型 7-8: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家类型 9-10:提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4、。专家类型 11: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附表 2-2 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序号 姓名 学历 工作单位 工作部门 职称职务 技术领域 专家类型 工作时间 (人月) 电话邮箱 备注说明:1、专家类型分为: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2.国家专项津贴 3.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省部专项津贴 5.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 7.博士 8.在站博士后 9.教授级高工 10.高级职称 11.其他类型专家。2、“工作时间”指外部专家在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相关咨询工作的时间合计,最小统计单位为“0.5 人月”,1 人月为 1 个人工作 22个工作日。3、需提供附件(加盖公章):
15、专家类型 1-6:提供证书或政府批准的公告等证明材料。 专家类型 7-8: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家9类型 9-10: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家类型 11: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外部专家聘 书或合同复印件。附表 3 研发项目信息表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合作形式 合作单位 成果形式 技术领域 起始日期 完成时间 经费内部支 出(千元)说明:项目来源: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科技项目;4.本企业自选科技项目;5.来自境外的科技项目;6.其他科技项目。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 1 项):1.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2.与境内高校合作开发;3
16、.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开发;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开发;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开发;6.独立研究开发;7.委托开发;8.与境外高校合作开发;9.其他(请说明)。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其中最主要的 1-2 项):1.论文或专著;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4.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6.外观设计专利;7.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8.基础软件;9.应用软件;10.其他(请说明)。完成时间:如果项目在报告期已经完成,则填写完成或结题时间,如 20181105;如果项目在 2018 年
17、 12 月 31 日前没有完成(结题),完成时间则填写预计完成时间,如 20190518。需提供附件(加盖公章):提供立项报告或结题验收表(封面及验收页)。10附表 4 近三年度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信息表说明:1. 知识产权类型:1、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 利、3、外观设计专利、4、软件著作权、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附表 5 2018 年度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信息表序号 被受理的知识产权名称 申请国别 申请号说明: 1.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附表 6 获国际组织、国家、省市认证的实验室/检测中心信息表序号 实验室名称 认定机关名称 认定证书号 是否对外服务及服务收入说明:1.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序号 知识产权名称 知识产权类型 申请国别 授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