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5 心理重建志愿者服务队编制 (草拟) 一、A 组(一) 、工作地灾民收容医院(二) 、工作对象与项目:1、 医院医护人员:灾难心理卫生教育2、 伤亡病痛灾民及家属:(1) 、心理危机评估(2) 、创伤心理评估(3) 、创伤心理重建(4) 、家属照护心理卫生教育(三) 、工作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或相关专业人员(四) 、工作内容:依人数分配责任区医院,对该院服务对象执行个案管理与心理重建作业。二、B 组(一) 、工作地区:灾区现场。(二) 、工作对象:滞留灾区现场之灾民与亲属。(三) 、工作项目:陪伴、安抚高危险群筛检与创伤心理重建。(四) 、工作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或相关学经历人员。
2、(五) 、工作内容:依人数分配责任额,采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执行陪伴、安 抚与创伤心理重建作业,并转介高危险群。三、C 组(一) 、工作地区:灾区邻近小区会议室或活动中心。(二) 、工作对象:居委会组织之小区住户。(三) 、工作项目:1、高危险群筛检与创伤心理评估。2、舒压团体。3、小区生命教育与文宣。4、高危险群之转介。(四) 、工作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员。(五) 、工作内容:依小区协商居委会,并依住户人数组织服务小队,提供上述服务项目。四、D 组(一) 、工作地区:灾区邻近学校,以静安区为主,再扩及整个上海市。(二) 、工作对象:各级学校之师生。(三) 、工作项目:执行以
3、 11.15 火灾为主题之学校生命教育与家庭生命教育。(四) 、工作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咨询师、学校教师、志工妈妈。(五) 、工作内容:1、组训生命教育剧团,至各校巡回演出。2、录制教学 DVD,分送各校于教室播放。3、对各校教师执行生命教育训练,并提供家庭生命教育教材转发学生家长。五、E 组(一) 、工作地区:上海市指定地点。(二) 、工作对象:自杀高危险群及重度心理创伤灾民与家属。(三) 、工作项目:自杀危机处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家族治疗与支持性家属团体。(四) 、工作资格:专家级资深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五) 、工作内容:依人力资源定点排班,接纳各组转介后送之高危险群或重创之灾民与家属。六、F 组(一) 、工作地区:志愿者服务队总部。(二) 、工作对象:上海市民、灾民、家属、志愿者与相关医、社、教、劳人员。(三) 、工作项目:执行供需之全盘管控。(四) 、工作资格:灾难心理重建专家与各单位主管及行政、总务人员。(五) 、工作内容:1、搜集与了解各方需求,并设计供应方案。2、组织方案人力资源,培训、督导方案之执行。3、综合管理各组人力资源管理。4、综合管理理全盘行政、总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