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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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讲人:王艺玮,CONTENTS,目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需要携带的资料,其他注意事项,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税务总局制定公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

2、纳税人,如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在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时,已经不再区分不同应税项目。,关于“年应税销售额”的几个注意事项,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关于“年应税销售额”的几个注意事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范围,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范围,“按照政策规定”具体是指: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和程序,办理

4、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登记资料后,不再实地核查,受理人员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信息与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信息一致,视为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登记。如果信息不一致或填报内容不齐全视为不符合填列要求,当场告知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或重新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办理一般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和程序,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5、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其他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事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

6、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 售额超过80万元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4月30日前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根据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标准80万,感谢您的聆听,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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