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项目 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HNSZ2018-38 采购编号: 宛财采购 191 号 采 购 人: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注: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资料后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 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 所有内容。 1 第
2、一章招标公告 南阳市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建设 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南阳市自然资源 与 空间地理数据库 建设 2.2 项目编号: HNSZ2018-38 采购编号: 宛财采购 191 号 2.3 采购内容: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是国家空间信息基础实施建设的核心工程之一,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是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重 要组成部分,它由自然资源信息及基础空间地理信息两部分构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须按照统一标
3、准规范,整合、改造、开发利用项目相关单位信息资源,通过建设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专题信息库、综合信息库,建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数据中心,形成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的综合服务能力。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南阳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的标准规范;对南阳市各局、委、办的行业专题数据进行整合建库(项目范围包含除邓州市外的整个南阳市域),将各行业数据统一到符合南阳实际的南阳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标准规范上来,建立综合信息库、专题信息库、元数据库;完成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平台建设。 2.4 项目实施地点:南阳市。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交货期(监理服务期):一标段:
4、12 个月;二标段(监理): 12 个月。 2.7 采购预算价:一标段: 1164 万元;二标段: 36 万。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成果须经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2.9 标段划分: 一标段: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建设 二标段: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建设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 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2 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
5、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认定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个,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确定其中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
6、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二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
7、标人须具有测绘甲级资 质(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监理、工程测量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须本单位人员携带“ 投标人资格条件” 相关资料按照 顺序整理报名资料 2 套(复印件逐页加盖报
8、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请携带 相关资料的 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验证后退还。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 1)报名时间: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上午 8:30 11:30 时、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2)招标文件费:一标段每份人民币 1000 元,二标段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获取。 ( 3)报名地点: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A603。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9、 12 日上午 9: 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 A 厅 6 楼 603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3181266 地址:南阳市滨河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377-63767712 /19939335250 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儒林星座 A
10、厅 6 楼 2018 年 8 月 20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南阳市 城乡规划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标段 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项目 监理(二标段) 1.1.5 建设地点 南阳市 城乡规划局 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项目 的监理服务 1.3.2 服务 期 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数据库项目 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3 质量 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成果须经省级测
11、绘产品质量监督 部门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 具有 测绘甲级资质 (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监理、工程测量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12、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标段采用资格后审,开评标现场验原件。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相关变更等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1.4.2 项目负责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3、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及时组织答疑回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相关文件及相关澄清答疑文件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陆 仟 元整(¥ 6000.00 元 ) 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分行 账户: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58516623546 截至时间: 2018 年 9 月 10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须以本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注明公司名称和所投项目,并将投标保 证金 转
14、账凭证 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 凭证 原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 要求 3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计算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和 盖 章。 ( 1)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2)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 公 章。 3.7.4 打印、 装订及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用不褪色 的材料打印; 2、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
15、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每份投标文件在左侧书脊上标明投标项目的名称及标段。 6 3、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U 盘另外单独装入密封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递交。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2.3 是否 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
16、明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 人数构成: 7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2 人);技术类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二人数( 5 人 ,含一名法律专家);按相关规定从依法组建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是;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7.4 履约保证金 形
17、式:由招标人确定 金额:按中标合同价的 5 %交纳 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 注: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36 万元 。 10.3 “暗标”评审
18、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 采用 7 10.4.1 备份 电子 U 盘 备份 电子 U 盘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 2、上述 U 盘应单独密封,外包封上须显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3、上述 U 盘外包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0.5 相关费用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
19、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 受。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
20、内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
21、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1、 如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投标人均应投报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2、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时期公布的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上予以公布,敬请投标人及时浏览。 3、投标供应商应优先采用“环境标
22、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181 号 )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 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