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责任承诺书驾驶人: 驾驶证号码: 准驾车型: 发证机关: 本人持外地驾驶证驾驶温州市牌车辆,牌号:浙 C 。为规范安全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遵照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本人自愿签订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责任承诺书 。内容如下: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等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力争全年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二、做到“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 ,凡日行程在400 公里以上的班车,不单独驾驶。三、积极、按时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四、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到交警部门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报案并保护现场,使驾驶的车辆成为一个流动报警点。五、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行车习惯,做好机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做好机动车定期检验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六、认真执行外来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制度,自愿在温州市外来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管理,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七、本责任承诺书一式二份,驾驶人和外来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八、本责任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