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庄镇寨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自评报告(一)设施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以上, 硬化文体广场 600 平方米,建有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公益广告牌,配备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等配套设施设备。配置了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和戏台舞台。(二)能为当地群众提供书报阅读、传统文化宣教、影视观赏、戏曲表演、普法教育、艺术普及、科学普及、广播播送、互联网上网、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遗产展陈等,不低于 10 项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有相对独立的图书阅览室,120 平方米,有藏书 1600 册,有阅读服务设施设备,建立了借阅管理制度。有符合配置要求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有微机 10 台,都接入了互联网。(四)设施大门
2、口所在明显处有县级统一规范“寨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牌,公告开放时间、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面向群众提供免费开放服务,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 40 小时,其中错时开放时间占 1/3 以上。设施相对独立、布局集中方便群众。(五)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有 1 名专(兼)职文体协管员。有 3 名以上文化志愿服务者,其中有 1 名为本地乡土文化人才。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所属群众业余团队 3 个,每支队伍年开展活动不少于 12 次。(六)社区设立了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沿革、风土人情、历史人物、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历史文化展示的设施,面积 50 平方米。(七)有 2 个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活动品牌。每年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 5 次以上。设立“儒学讲堂”和“潍水讲坛” ,每年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和活动次数 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