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象山县东陈乡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XSYXCG-2018-13 采 购 人: 象山县 东陈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II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1. 总则 . 9 1.1 项目概况 .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9 1.3 招标范围、计划设计周期、质量要求 .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9 1.5 费用承担 . 9 1.6 保密 . 10 1.7 语言文字 . 10 1.8 计量单位 . 10 1.9 踏勘现场 . 10 1.1
2、0 投标预备会 . 10 1.11 偏离 . 11 2. 招标文件 .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1 3. 投标文件 . 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1 3.2 投标报价 . 12 3.3 投标有效期 . 12 3.4 投标保证金 . 12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4. 投标 . 1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3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4 5. 开标 . 1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 5.2 开标程序 . 14 III 5.3 开
3、标异议 . 15 6. 评标 . 15 6.1 评标委员会 . 15 6.2 评标原则 . 15 6.3 评标 . 15 7. 合同授予 . 16 7.1 定标方式 . 16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6 7.3 中标通知 . 16 7.4 签订合同 . 16 8. 纪律和监督 . 17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17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17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17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17 8.5 投诉 . 17 9. 重新招标 . 1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2 评标办法附表 . 22 第四章 合同条
4、款及格式 ( 参考模板 ) . 29 第五章 招标项目服务要求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0 4 /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象山县 东陈乡人民政府 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 XSYXCG-2018-13 二、 采购类型 : 服务采购 三、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四、 采购项目 : 象山县东陈乡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预算控制金额 : 90 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
5、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 、 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甲级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并 购买招标文件 :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07 月 06 日起至 2018年 07 月 12日 1
6、7 时 00 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 西街道象山港路 415 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 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报名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 (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
7、 56 八、 投标保证金 : 人 民币 贰万 元整,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 17时 00分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从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 收 款 人 :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 账号: 397030010400098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2018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止。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 300 号 4 楼 2 号开标厅 )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 2018年 07月 25日 09 时 00 分止。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 300 号 4 楼 2 号开标厅 ) 十 一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质疑 (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9、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3)供应商 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 (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 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
10、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公司 参照 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的 服务 招标费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十三、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6 / 56 联系人:王敏 电话: 13586898588 2、采购代理: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卢 电话 /传真: 0574-65656202 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
11、8 年 07 月 06 日 7 / 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2. 招标代理机构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东陈乡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5. 资 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东陈乡行政区划范围 7. 计划设计周期 以合同约定为准 8. 质量要求 符合规范要求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4. 偏离 不允
12、许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后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1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17.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18.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90 万元 1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无 8 / 56 2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明确需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全姓名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可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它
13、印章代替。 23. 投标文件份数 价格标和技术商务标均为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24. 装订要求 不允许活页装订 25.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 暗标 否 26.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 2018 年 07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27. 密封和标记的其他要求 / 28.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29.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同一地点 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招标代理机构检查
14、开标顺序:按先到后开顺序 3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抽取 3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35.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9 / 56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
15、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 设计 周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4.3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 / 56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 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
17、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 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至 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 邮箱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 在 象山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及宁波政府采购网 公布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