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 格申 表资 请201 /201 学年 第 学期院(部)名称专业名称姓 名 班级 学号无法取得学位原因(请在相应选项前打钩) 考试考查作弊,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 处分; 四年考核中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不论补考、重修及格与否)累计 学分; 二年考核中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不论补考、重修及格与否)累计 学分;(二年制专升本) 不及格课程: ; 其他原因(请填写):申请理由(请在相应选项前打钩) 受过记过处分,但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获得过院级以上奖学金或受过院级以上表彰奖励;(需提供证明材料) CET6已通过;(需提供证明材料:CET6成绩单) 通过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录取通知书;(需提供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 课程考核合格;(需提供证明材料: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 其他理由(请填写):学生处处长意见 名: 年 二级院(部)学位 分意见分 名:年 处核意见核 名: 年 学校学位 意 见核, 学 合 校学 学位 , 意 学学 学位 名: 年 理 学院 处制受处分 不需 意见:、本表 学 学位的学生currency1 、 申请表由二级院(部)学位 分 通过后,“提学校学位 、申请fi,应fl 院 6号 理 学院学 学位 作”相规 、申请理由:需相证明材料 理 学院 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