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 总纲 修订,榆林市环保局环评科,定义,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一部分,标准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进行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 (3)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
2、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4)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 (5)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 (6)删除了附录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7)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 (8)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增加了环境影响不可行结论的判定要求 环境保护部2016 年12月6日批准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1、修订的必要性及目标2、修订的思路3、修订成果,
3、第一部分 修订的必要性及目标,现有导则总纲存在的问题,内容宽泛,定位不准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指导性不强针对性不强,与环境管理衔接不够科学性和规范性尚待提高部分内容缺乏理论和技术储备,修订的必要性,满足国家简政放权的需要-避免部门职能交叉(产业政策、社会影响评价、占用耕地基本农田、水土保持等)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需要-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有效融合提高环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的需要-环评理论的完善和技术方法的进步相适应,修订的目标,解决职能交叉和内容宽泛问题解决环境准入初筛判定问题-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卫生防护距离等国家标准等等的符合性解决源强核算不统一问题解决公众参与和环
4、评关系问题,理清各部门职能,解决职能交叉,理清各部门职能,理清各部门职能,理清各部门职能,理清各部门职能,理清各部门职能,第二部分 修订的思路,一、修订的总体思路,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减负瘦身、强身健体源强+清单+风险,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1、初筛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含产业政策)、规范标准(含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2、公众参与依法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开展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
5、是建设单位。将公众参与工作与环评工作程序相剥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本次总纲修订中,优化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将公众参与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离。 明确公众参与的主体责任,优化公众参与的形式和程序,探索更为有效和可操作的公众参与模式。 公众参与的开展情况单独编制成册,存档备查,供环评审批决策参考。,减负瘦身、强身健体,3、增加污染源强核算明确排污许可证排放清单4、强化环境预测与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有效性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5、简化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删除社会环境
6、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公众参与,源强+清单+风险,7、源强污染源强核算,既是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衔接,也是环评预测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环评的准确性8、清单明确排污许可证排放清单9、风险环境风险高发,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2005年底,吉林松花江事故,2006年全国环境风险大排查,提出三级防控体系,2010-2012年又出现系列事故,继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二、修订的原则,依法修订顺应环评改革思路增强环评工作针对性,依法修订,建设项目概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依法修订,剥离由其它部门负责的事项。由发
7、展改革部门负责的事项: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建设必要性、工程规模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国土部门负责的事项:压覆矿产、地震、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等。水利部门负责的事项: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涉水工程的防洪影响等。安监部门负责的事项:安全评价。规划或住建部门负责的事项:城乡规划的相符性。地方政府负责的事项:征地拆迁、区域环境整治。剥离通过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内容。各类商业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供水、供电、供气和原材料供应、产品购销等相关工程运行基本保障性协议。原材料提供单位或污染治理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顺应环评改革思路,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环境质量底线,三个不批回归环评本意-环境影响可接受
8、性预测,发挥预防作用加强与规划环评联动-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与排污许可证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第三部分 修订的成果,要求前言1 适用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总则4 工程分析5 环境影响调查与评价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8 公众参与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0 环境管理与监测11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12 污染物总量控制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 方案比选15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前言1 适用范围2 术语和定义3 总则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 环境影响调查与评价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 环境
9、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导则总纲的定位,主要指导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提供依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主体,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导则,客观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有效性,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术语和定义,环境要素:删除了社会环境内容。环境敏感区:删除,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环境保护目标:新增,强调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污染源源强核算:新增
10、,为了与排污许可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删除,法律中有相应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工作程序方面,开展环评工作之前增加了环境准入分析判定要求,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三线一单”作为开展环评工作的前提。为促进排污许可证与环评制度的有机衔接,增加了污染源强核算和提出污染物排放清单要求。,总则,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在规划环评中论述,建设项目环评中不再重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章节设置内容以及方案比选合并至总则部分。对需开展服务期满后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界定。,简化: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整了社会
1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对于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环境影响的社会因子,如文物古迹等可纳入环境敏感区中的保护目标,结合相关环境要素进行评价予以评价。针对目前评价中资料收集和使用情况,明确环境现状调查可充分利用区域近三年环境监测资料和背景资料。强化了环境质量本地监测,强化: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分不同阶段对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分别提出要求。当建设阶段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振动、生态以及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预测。重点预测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等情况的环境影响。(事故排放纳入风险预测章节)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环境敏感程度、影响特征等选
12、择开展建设项目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强调了可选择服务期满预测与评价)当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存在累积环境影响时,应明确累积环境影响的影响源,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发生累积环境影响的条件、方式和途径,预测项目实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累积影响。(强化累积影响评价),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应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分析环境风险源项、计算环境风险后果,开展环境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不涵盖外来生物的生态风险和社会风险)新增对存在较大潜在人群健康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分析人群主要暴露途径。必须考虑环境质量背景与环境影
13、响评价范围内在建建设项目同类污染物环境影响的叠加。,强化: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有效性论证,强化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可靠性,明确有效性的界定原则。新增条款: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应采取国内外先进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区域环境整治计划及实施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贡献和影响。(满足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要求),强化: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强调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重点内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损益分析应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费用效益分析两部分。强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果(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不利和有利影响)进
14、行货币化经济损益核算,以定量的货币化方式评估环境影响,提高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可操作性。,强化: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明确排污许可证应载明的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包括工程组成及原辅材料组分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总量指标,污染物排放的分时段要求,排污口信息,执行的环境标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监测等。提出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出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台账相关要求,明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按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分别提出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监测因子、监测点布置、监测频次,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采样分析方法等。,新增: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评结论应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明确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明确了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风险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不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且整治计划不落实或不能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建设项目,应提出环境不可行的结论。,Thank you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