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注册地址 机构代码主营业务 注册时间注册资金 税务管理码办公电话 传真法人代表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办公电话 传真单位基本情况联系人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直接认定综合型总部企业按类别认定:现代农业 现代制造业旅游业 信息服务业 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 科技服务业 中介服务业 房地产业 文化创意 其他直接认定总部类型职能型总部企业 按条件认定2016 年 2017 年实收资本(万元)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主要经营状况员工人数(人)本市外下属分支机构数量 个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分支机构的比例 %(
2、仅职能型总部企业填写)1、2、分支机构情况本市外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列出 3 家) 3、申报单位申明本公司经营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上述所填资料均保证真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各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填写(必须是对应申报单位唯一纳税登记账号或税务管理码)2016 年 2017 年税收核定 (万元) 纳税额 入库税收 纳税额 入库税收增值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国税)企业所得税(地税)合计 税务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各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苏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苏州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填表说明:1、申请企业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填表说明:2、申请企业若是 2015 年或 2016 年营改增企业,在我市入库的税收以营改增前(企业所得税 40%、增值税 25%、营业税 100%)和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 40%、增值税 50%)分别为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