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方陋俗和传统孝道刚刚一个家在城里的学生回老家临沂苍山县的农村探亲,正赶上他的一个叔爷爷去世,出殡的风俗让他也大吃一惊:那边的出殡风俗,父母去世,无论寒暑,孝子孝女除了披麻戴孝之外,还必须赤脚跣足,表示对父母去世的哀痛之情;现在正值寒冬天气,出殡的这三天,老人的子女和儿媳不管是走路还是跪在灵棚中哀嚎都必须赤脚。想象一下,倘若谁家的老人恰好去世在天寒地冻,外加风雪交加,或雪后初晴的天气,披麻戴孝的孝子们一路必须恸哭哀号伤痛欲绝之时,一步步踩在结着冰渣的路上,双脚会冻得红肿麻木溃烂不堪,每走一步应该都是钻心的疼痛。我自然知道古代有“割股疗亲”的说法,就是老人生病时,子女把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煎药给老
2、人治病,其实未必有人相信人肉可以治病的荒唐说法,但之所以还有人这样做,无非是向别人表明自己的孝心。老人病了子女尚且要如此折磨自己,何况老人死了,子女是不能顾及自己的痛苦的,否则就是不孝。我就是想不明白,中国传统的孝道为什么要对子女这么冷酷,尽孝心为什么必须要付出这么痛苦的代价。生老病死本来是人生很自然的过程,新陈代谢,生命最终总有一个终点,在长辈的自然终点到来之时,子女平静的面对长者的离世,给离世的人一份庄严和肃穆。另外,人总是有感情的,多年深爱着的父母一旦永远的离开人世,子女们忧伤或悲戚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应该化作一种长久的回忆和怀念,绵长而深远,静静的在心中流淌,绝对不是那种程式化的丧
3、葬形式可以替代的。可我国的传统丧葬习俗,非要把孝子孝女们打扮的一个个像小丑,碰头顿足,哭天抢地,使出殡成为一种丑陋而滑稽的表演。更有甚者,拿着死人演戏,却不顾活人的死活。这样的时候,子女的悲戚真的是因为和父母的感情深厚吗,有的心里恐怕还暗骂老东西死的不是时候呢;但必须要做给别人看,否则就被周围的人笑话不“孝”。可见中国的孝道,更多的做给别人看的东西,满足的是子女的虚荣和面子,满足的是为周围看客们的需求。这样的出殡风俗,绝无一点以人为本的意识,把子女对老人的那点最后的留恋也折磨殆尽了。这风俗恐怕有点历史渊源了,最早应该出自儒家的经典著作。据孟子.滕文公上有这样的记载:“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
4、人可,谓曰知。及之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意思是说:滕定公去世后,在孟子的指导下,太子五个月都住在丧庐里,没有发布过政令诫示。百官和同族的人都赞同,认为太子知礼。到了安葬那天,各地的人都来观看葬礼。太子面容悲戚,哭声哀伤,使吊丧的人非常满意。且不说,太子五个月不管理国家政治多么荒唐,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孝子的“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和看客们的“吊者大悦”形成鲜明的对比。很明显,孝子们在演戏,在做秀,看客在看演出,大家心知肚明是搞形式,谁都不会说明,要是哪个傻瓜把实话说出来,那他就是大逆不道,是大家共同的敌人。2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宣扬的是太多的形式主义,却不讲究内容,
5、更不讲究人性。记得以前看过这样的一句话,感觉很有道理:孔夫子的哲学,一言以蔽之,就是活不能让人痛痛快快的活,死不能让人痛痛快快的死。我补充一句,儒家的某些传统陋俗,死了的人要继续折磨活人,活人又要拿死人作秀。我国正处在由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的过程中,国人的价值观念一时呈现出混乱的状态,有人就拿儒家文化为主的传统文化当成了救治国民道德观的灵丹妙药。有的地方(不仅仅是落后地区)不明所以,以为传统的必是优秀的,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幌子,让许多非科学不人性陈规陋俗开始大兴其道。从新文化运动提倡“德先生”和“赛先生”,我国开始引进科学和民主这两个词语,已经接近一个世纪了,但我们的很多农村由于教育水平落后,观念的改进举步维艰。我以为,从我国的农村人口众多的国情出发,我们的国民教育更应该注重科学和人性的观念,所谓的传统文化其实无需过分倡导。而提倡科学人文的文化观念,应该从改变某些非人性的风俗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