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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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LXD-2017-ZC-089 )采 购 人: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采 购 代 理: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5第六章 图纸 .26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2第一章 招标公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LXD-2017-ZC-089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政府采购

2、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 X20170428-0988 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2.招标编号:JLXD-2017-ZC-0893.招标范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建设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路 3050 号。6.计划工期: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 60 天。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事业收入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568

3、 万人民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 2016 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房屋加固)的业绩。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

4、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须全天驻现场管理施工。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

5、 时至下午 16 :00 时 (午间不休息),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房屋加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外埠企业提供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网页截图)、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

6、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 3050 号联 系 人:刘老师电 话:0431-86908061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7、8683 号财富领域 16 层 1607 室联 系 人:徐经理电 话:18584326317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 3050 号联 系 人:刘老师电 话:0431-86908061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8683 号财富领域 16 层 1607 室联 系 人:徐经理电 话:185843263171.1.4 项目名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吉林工程技

8、术师范学院l.2.1 资金来源 事业单位收入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 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60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9、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近三年(2014 年-2016 年)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人近三年(2014 年至 2016 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房屋加固)的业绩。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须全天驻现场管理施工。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

10、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现场踏查时间:2017 年 6 月 9 日 9 时现场踏查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009010968。集合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地点学院后勤处楼。踏勘报告的提交:用 A4 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页。备注:在投标前请各投标单位到现场实地踏查,若投标方在投标前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测量、了解具体施工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

11、方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现场踏勘时,投标方须持踏勘现场确认回执单(见招标文件附件)到现场并由招标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 间时 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10 日 9 时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8683 号财富领域 16 层 1607 室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584326317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如有)、工程量清

12、单、补充文件(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11 日 9 时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13、;4、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近三年具有房屋加固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项目经理本人全天驻现场管理施工承诺;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等)岗位证书原件及全天驻现场管理施工承诺;6、企业类似业绩(房屋加固)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7、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8、单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保缴费证明原件;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据原件;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3.2.3

1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568 万元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当地主要材料价格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到帐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前代理机构银行信息:用户名: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账号:29801010010001

15、4760行号:320241010023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出。(2)以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原件。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可简写),以便核对查实。3.5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3.5.2 近年

16、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本一份(U 盘),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另单独密封装订一份。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

17、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并用 A4 规格纸打印,不允许活页装订,采用胶状方式装订。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在 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四楼开标室收件人: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

18、间:2017 年 6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社会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社会专家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7.4.1 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履约担

19、保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自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同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不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此次中标。合同签订次日须组织进场施工,无故不进场施工者,合同无效,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有 10.1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各项发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10.2 修正标价 投标人只允许提供一个投标报价,并且投标报价应与工

20、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相符,否则为废标。10.3 低于成本报价 不得低于成本价格 ,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10.4 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10.5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即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

21、招标。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0.6 工程款支付方式 采购人自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10.7 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上限计费;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10.8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10.9 中标公示在

2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10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1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

23、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质保期 二年9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24、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25、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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