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对电的认识简史公元前 6 世纪,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发现并记载了摩擦过的琥珀能吸引轻小物体。我国东汉时期,王充在论衡一书中所提到的“顿牟掇芥”等问题,也是说摩擦琥珀能吸引轻小物体。1600 年,英国的医生、物理学家吉尔伯特发现金刚石、水晶、硫磺、火漆和玻璃等物质,用呢绒、毛皮和丝绸摩擦后,也能吸引轻小物体,有“琥珀之力”。1733 年法国物理学家杜菲发现,同种电荷相排斥,异种电荷相吸引。美国学者富兰克林把这两种电叫“正电”和“负电”,摩擦琥珀时,电从琥珀流出使它带负电;摩擦玻璃时,电流入玻璃,使它带正电;两者接触时,电从正流向负,直到中性平衡为止。他还发明了避雷针。18 世纪后期,意大利物理学家伏打发明了电池,称为“伏打电堆”。1862 年,韦伯首次以带电粒子的移动解释电流现象, 1871 年又提出“带正电的粒子围绕负电中心旋转”, 1820 年奥斯特发现了电流的磁效应。在奥斯特发现电流的磁效应的同一年里,安培发现了载流平行导线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力;还发现了电流使磁针方向偏转的规律安培定则。法拉第通过实验发现了电磁感应现象,确立了电磁感应定律,为电能的开发和利用开拓出一条崭新的途径。英国物理学家约翰汤姆生经过大量实验发现 “电子”。1909 年美国物理学家密立根用油滴实验,测得电子的电荷值为 1610 19 库仑,证实了汤姆生关于电子性质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