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胶教体字 2016 34 号 2016 年胶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16 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预计 11000 人,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入学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 6 周岁,即 2010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可适当延长。 2.公办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各校入学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在招生前及时向社会公布。个别有争议的地方由教
2、育办协调解决。 3.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 7 月 9 日、 10 日, 8 月 6 日2 开始陆续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胶州户口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到区域内学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本;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学前教育证书;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全市初中招生 10700 人,比去年增加 1800 人。 ( 二)入学规定 1.教育办要认真核查所辖各小学毕业生数,将小学毕业生的入学责任落实到各小学和初中学校,杜绝学生流失。初中入学在招生区片内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的方式进行。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由学生家长提出
3、申请,户籍所在地教育办审核小学毕业证和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安排。 2.山东省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报名就读,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打印的学籍证明(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小学毕业学校、年级等信息)。 3.初中招生于 7 月 24 日结束, 8 月 6 日初中新生发榜,并 发放入学通知书。 4.实验初中招生实行学生自愿报名、电脑派位录取。仅有 胶州户籍或胶州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皆可参加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时间为 7 月 7 日。 北京路小学六年级学生继续执行去3 年的办法。 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 2015
4、132 号),实验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 50 人(含足球后备人才 24 人),音乐特长生 30 人,美术特长生 10 人,信息技术特长生 10 人,实行学校完全自主招生。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各教育办要对残疾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动员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中心 就读。 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要按要求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各普通学校要创造条件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招生入学政策。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及其它招生宣传材料均由教体局审核后方可发布。民办学校招生时间
5、为 7 月 1 日至 4 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本校存档,另一份由学生家长交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办留存备案。 民办学校须于 7 月 6 日到基教科进行新生报批。 五、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军人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 201417 号), 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74 月 9 日、 10 日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到居住所在地教育办报名。 其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 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
6、二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 )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所需 证件 :原籍 户口簿 (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在胶州市满一年(截止报名登记日期为止)劳动合同和人社局验印的就业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 原件及复印件 及社 保卡或 工商营业执照 (含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胶州的 居住证 (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房产证(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原件及复印件或市房产管理局验印的房屋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或医院的查体健康证明。 以上证件必须
7、真实有效,有入学需求的外来务工 人员可根据入学条件,准备入学资料。学校组织进行核查。 要切实了解部队家属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面的情况,依法保障军人子女入学。 六、义务教育段招生相关要求 (一)各教育办、各中小学要根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 作要求, 完善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招生工5 作平稳、顺利和有序进行。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摸清需求,稳妥应对, 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二)认真落实胶州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意见(胶政办发 2015 68 号), 小学每班不超过45 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人。 严格控制校额与班额,实行初始年级招
8、生审批制。根据统一审批的学校招生计划,计划外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热点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的学生,由当地教育办协调安置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确实因区域内就读学生太多导致学位不足的学校或区域,可以采取分批次招生、电脑派位、分流安置等相结合的办法。 (四)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 255 号),严肃处理以下行为:违规超计划招生,将考试或者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依据,违规宣传乱拉生源,擅自提前招生,拒收本学区内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七、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工作 (一) 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3 级
9、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 、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 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由初中学校组6 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无地理、生物成绩的可参加 2014 级补考 。 2014 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胶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胶州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体育与健康考试根据 2016 年胶州市初中
10、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执行。 2.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 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目 项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生物 历史 思 想品德 信息技术 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 120 120 120 100 80 80 80 80 80 100 60 考试时间(分钟) 120 120 100 (笔试 ) 90 90 90 90 90 90 30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
11、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7 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2.各 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确定为 4:4: 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青岛市统一网上阅卷。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 (四)考务管理。 1.统一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信
12、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阅卷。 2.考务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科笔试、英语听说人机对话考试、信息 技术考试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等工作,均由市教体局负责组织。 3.经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 五 ) 成绩管理及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8 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 ABCDE 五个等级, E 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
13、高到低 A 等 10%、 B 等 20%、 C 等 30%、 D 等 35%、 E 等5%。思想品德、体育与 健康、信息技术 3 个科目以等级(分8 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 60%作为合格标准。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 60 分(过程管理考核 30 分,目标效果测试 30 分),学生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均达到 18 分以上(含 18 分)为合格。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 http:/)和 微 信 公 众 平 台 ( qdsjyjxcc ) 、 青 岛 市 招 考 办 网 站( http:/)和
14、微信公众平台( qdzk2014)、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http:/) 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 六 )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颁发义务教育 证书。 八、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全市初中毕业生 92
15、80 人,比去年多 480 人。 1.普通高中。计划招收 4390 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一中、实验中学各招收 1000 名,二中、三中、四中各招收 720名;博雅中学、中加学校分别招收胶州市内学生 200 名、 309 名,胶州市外学生 100 名、 200 名。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按关于 2016 年在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执行。 仅有 胶州户籍或胶州学籍的学生可以参加测试并享受加分待遇。 今年继续在胶州四中招收航空班 1 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40 名 ,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具体按关于 2016 年在普通高中招收航空班的通知执行。仅有胶州户籍或胶州学籍的学生不受限制
16、。 二中成立“微尘英才班”,招收一个班 50 名初中应届毕业生,属计划内提前批招生。学生在校连续三年享受“两免一补”待遇,即免学杂费、住宿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仅有胶州户籍或胶州学籍的学生不受限制。具体按关于 2016 年在普通高中招收微尘英才班的通知执行。 2.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计划招收 2700 名新生 (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 ),详见附件 2016 年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生计划。 3.其他职业学校(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要求 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
17、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http:/ 我市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胶州区域招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毕业生,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参加我市报名。外出暂读的10 初中毕业生回学籍注册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进 行高中招生报名。(详见附件 3)。 (三)志愿填报 1.我市的普通高中、职教中心与胶州市外的其他职业学校招生(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兼报。因二中 微尘英才班和 四中航空班都是提前录取批次,二者不能兼报。 2.2016 年,我市继续进行 “ 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简称“ 3+4”本科) 招生,招生计划由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报考“ 3+4”本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
18、参加录取。 3.志愿填报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是报考胶州市普通高中及胶州市内职业学校的考生,除“ 3+4”本科志愿外, 还可填报三个志 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普通高中志愿 (含职教中心春季高考班) ,第三志愿为职业教育中心的专业志愿。一中、实验中学作为一个志愿报考; 二中、三中、四中、博雅中学、职教中心春季高考班之间不得兼报。青岛中加学校可以兼报。职教中心春季高考班不同专业不得兼报。报 考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可填报该学校两个不同的专业。 二是报考青岛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的考生,除“ 3+4”本科志愿外,还可以报考高等师范专科批、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批。 4.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 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则安排到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