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化学 ( 师范类 ) 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 2016 级执行) 一、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和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掌握化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与教育科研方法,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 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化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培养要求: (1) 热爱祖国,诚信求实,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团队 意识; (2) 掌握数学、物理 、 计算机等相关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3) 掌握化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 实验 技能;了解化学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及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 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 具有 从事化学教学、化学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 (5)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6)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关于大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能力的要求。 ( 7)掌握信息 检索方法,具有较强的文献查阅能力; ( 8)具有规范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二、学制与毕业要求 学制: 标准学制为 4年 。 毕
3、业要求: 学生应修满规定的 160学分,德、智、体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 三、授予学位 授予学位 : 理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 1 主干学科 : 化学 2 核心 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物理化学、结构化学、 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学 实验、仪器分析实验 。 3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毕业论文等。 4 主要专业实验 2 无机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物理化 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中学化学实验研究与设计 等。 5 课程结构比例 各类课程模块学时、学分分布表 课程模块 学时分布 学分分布 学时数 比例 (%)
4、其中实践学时 学分数 比例 (%) 通识 课程 必修 704 28.2 310 40 25 选修 160 6.4 10 10 6.25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805 32.3 309 41.5 25.9 专业课程 必修 189 7.6 45 10.5 6.6 选修 272 10.9 4 17 10.6 教师教育课程 (师范类专业填写) 必修 318 12.7 128 15 9.4 选修 48 1.9 4 2.5 集中实践课程 军事训练、生产劳动 、社会实践 等 必修 2+7 周 270 1 0.6 教育 /专业见习、教育/毕业实习、教师技能训练、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践)等。 35 周
5、1050 19 11.9 创新创业及专业素质能力实践 选修 2 1.25 总计 课内总学时: 2496 课内必修学时: 2016 所占比例: 80.8% 总学分: 160 必修学分: 127 所占比例: 79.4% 核心课程: 11 门;合计学分: 37 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课程: 2 门;合计学分: 5 说明:专业实践课时合计 1846 学时(课内实践 796集中实践 1050,集中实践按 1周 =6学时 /天 5天 =30学时计算),占总学时(课内教学总学时 2496 及集中实践课时 35 周)的52.1%。(注: *请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实际情况填写, 不包括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
6、) 3 五、实践课程教学安排说明 1 军 事 训 练 安排在第 1 学 年 进行。 2 生产劳动 , 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总计不少于 3 周。 3 创新创业及专业 素质能力实践:安排在第 3-7 学期, 学生应从下列项目中选择 2 项自主开展实践活动,每项 1 学分,共 2 学分,以提交调研报告、实践过程记录及总结报告、论文、作品、课件等成果,作为取得学分的考评依据。 ( 1)中学化学课程改革调查; ( 2)中学化学实验教学改革调查; ( 3)泉州地区环境污染情况调查; ( 4)教师职业技能实践训练活动(演讲、书法、课件制作等); ( 5)应用性、探索性、创新性小实验、小
7、设计; ( 6)大学生开放实验项目和大学生课题; (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 创业孵化实践、创业计划大赛等。 4 社会 实践活动可结合两课的教学在寒、暑假组织实施,每生 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 4 周 。 5专业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共 17 周,毕业论文 16 周。 6第三学年要求学生撰写学年论文,参与实验研究等创新活动。 六、各学年周数总体安排 各学年周数安排表 学年 学期 课堂教学 复习考试 实习 见习 课程设计或 课程 实践 毕业 设计(论文) 机动与 生产劳动 军训 入学教育 毕业教育 小计 一 1 15 1.5 1.0 2.5 2 17 1.5 1 1.5
8、 二 3 16 1.5 2 1.5 4 16 1.5 2 1.5 三 5 16 1.5 2 1.5 6 16 1.5 2 2 1.5 四 7 8 1.5 8 2 1.5 8 14 1.5 合计 (周) 104 8 周 9 2 16 周 注:各学年具体周数以校历为准, 第 8 学期一般不超过 12 周,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安排部分实践课程在假期进行,标注为 *号 。 4 七 、 各学期教学计划表 (详见 Excel 表格) 说明: 1.教学计划表中的课程类别 A 类为必修课, B 类为限选课, C 类为任选课。 2.各专业应在课程标识列作相应标记,以“”代表核心课程,以“”代表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的课程。教学计划表中应体现课程的实践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