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HBDL-JL17-C0043 招 标 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 年 7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 3 第 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 6 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与要求 . 20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 . 24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 25 第六部分 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 . 37 3 第一部分 吉 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HBDL-JL17-C0043 辽宁弘
2、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受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该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 X20170614-1526 号)批准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 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范围: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详见清单) 三、供应商资质: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有
3、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 (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财务状况良好, 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 3.4 投标近三年( 2014 年至 2016 年)完成过的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5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商只允许以一家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报名先到为准。 3.7 产品厂商须是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许可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3.
4、8产品厂商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云认证服务平台的符合性应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等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4 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分包。 3.11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12 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13 本工程招投标 活动中的 每项 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 得 更换被授权人。 3.14符合 财库 2016125号 文的 规定。
5、 3.1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6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与甲方现场实际情况匹配。 四、采购预算: 55万元 。 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省财政。 六、交付时间: 2017年 08月 30日前完成测试和实施工作 七、交付地点: 吉林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质量要求: 符合行业及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的合格工程。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 2017年 7 月 11 日至 2017年 7 月 13 日,每日 8时 30分至 16时 (北
6、京时间 )持如下材料到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吉林省人 民政府政务大厅 4楼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窗口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 资质证书 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厂商须是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许可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产品厂商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云认证服务平台的符合性应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等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4.项目经理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
7、介绍信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6.被授权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7.近三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近三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 人在 “信用 中国 ”网站 ( )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以上 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0. 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 人参加投标的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8、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需通过甲方现场测试,并提供有甲方出具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定于 2017年 8 月 4 日下午 13 时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 进行谈判。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应 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 招标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大路 3145 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 0431-87976930 采购代理机构:
9、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 D8-102 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81860226 6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HBDL-JL17-C0043 2 采购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采购范围: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详见清单) 5 交付时间: 2017 年 08 月 30 日前完成测试和实施工作;覆盖全省各级用户 6 交付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
10、交付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验收合格。 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省财政 8 采购预算: 55 万元 (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9 是否现场踏勘:是 踏勘形式:自行踏勘 踏勘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点之前 联系人:杜老师 地 点: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投标疑问的提出: 时间: 2017 年 7 月 14 日 16 时前 提交地址:纸质文件提交至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 D8-102 室。 用 A4 纸打印,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页。 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踏勘报告及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 11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2 报价有效期: 60
11、 天 13 谈判保证金数额:壹万壹仟元人民币 采用下列形式:转账、电汇 单位名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 号: 0710434011015200048108 开户行: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阳支行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 日 16: 00 分前 要 求:供应商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报价文件中应附谈判保证金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7 14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另附电子版报价文件 贰 份(载体仅限 U 盘)。 15 报价文件的退还:否,供应商自行做好备
12、份。 16 报价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5 楼开标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4 日下午 13 时 17 谈判时间: 2017 年 8 月 4 日下午 13 时 谈判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5 楼评标室 18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 D8-102 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431- 81860226 19 签字盖章要求: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0 签署合同的期限: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30 天内 21 付款方
13、式:合同 签订后预付至中标金额的 40%,项目实施并上线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100%。 22 谈判小组是否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是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执行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件的服务类费率标准,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 2015】 299 号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收取。 24 价格分加分: ( 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 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 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
14、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 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 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 3)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 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 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 ( 4)根据财库【 2011】 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
15、予 6%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 25 其他要求:当有效投标人二次报价价格相同时 ,依据企业的综合实力为确定中标人的条件 ,综合实力高者确认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综合实力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 8 踏勘报告(投标疑问)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9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供应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 (或经销)本
16、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财务状况良好, 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涵盖本项目) 2.4 投标近三年( 2014 年至 2016 年)完成过的一项及以上和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2.5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2.6 本次招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委托商只允许以一家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报名先到为准。 2.7 产品厂商须是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许可的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2.8 产品厂商通过中国疾病预
17、防控制信息系统云认证服务平台的符合性应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等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商公章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分包。 2.11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12 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13 本工程招投标 活动中的 每项 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 得 更换被授权人。 2.14 符合 财库 2016125号 文的 规定 2.1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
18、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16 供应商所提 供产品需与甲方现场实际情况匹配。 3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10 3.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代理服务费依据市场价格,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谈判程序及内容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
19、与要求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 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谈判原则和成交标准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须知、格式、条款、规范和其他资料。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在谈判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