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1、申报表格,除六公开监督卡以外,均上报电脑输入打印版。六公开监督卡须由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逐个签字后上报。 2、填报个人信息时,出生年月一栏填写完整出生日期,如: XXXX 年XX 月 XX 日; 3、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工作单位”、“呈报单位”名称须与公章一致; 4、申报表格中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要与毕业证书一致,毕业时间填报格式为“ XXXX 年 XX月 XX 日”。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后学历毕业须满三年。学历 /学位填写分别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 及以下”。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学信网页打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信网页打印件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单位政工科长签字盖章。 5、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填写近 5 年以来的各年度考核结果情况,如参加工作不到 5年,以参加工作年度为准; 6、工作经历栏,起止时间格式为“ XXXX 年 XX 月至 XXXX 年 XX 月”(或至今),单位为工作单位全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为专业技术系列名称,例如“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农业技术等”,职务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 7、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应如实填写反应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真实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内容的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 800 至 1200 字左右。申报人员的工作总结不能出现雷同,如有雷同视为抄袭,取消双方申报资格; 8、本人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的诚信承诺书中签字,并填写日期; 9、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 10、各表格签字、盖章、时间须填写完整。单位栏和主管部门栏分别显示的,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不显示主管部门栏的,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章和主管部门章都盖 在单位意见栏; 11、如省系列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系列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填写; 12、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须装入评审档案袋内。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系列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