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一七年 十一 月 2 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吉首市河溪镇河溪村东北侧,项目总投资 50240 万元,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1000 吨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的规定,特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由来 目前, 湘西自治州几个行政区(吉首、花垣、凤凰、泸溪、古丈)环卫部门每天集中收集和处理的生活垃圾 量约 716 吨,并且还在以一定比例增长,垃圾产量与垃圾处理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湘西自治州每天有大
2、量生活垃圾被送往城郊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堆置或简易填埋,更缺少必要的防渗、集气措施,加上自治州地区地下水资源极为丰富,因此垃圾渗沥液更容易对城区周边的空气、农田土壤和地下水源造成污染,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同时,固体废弃物中的热值未得到充分利用,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被白白浪费。 为满足垃圾量不断增长的处理需求,实现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有效减少垃圾重量和容积,减少填埋用地,合理利用能源,改善 湘西 州的环境质量, 吉首市公共事务管理局拟投资建设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2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项目性质: 新建。 拟建项目规模: 建设 2 台 500t/d 的机械炉排焚烧炉
3、,年处理垃圾量为 36.5万吨,余热锅炉选用中温次高压( 4.0MPa, 400 )锅炉,装机容量 20MW,年运行 8000h,年发电量 12499 万 kWh,年上网电量 10249 万 kWh。 建设地点: 吉首市河溪镇河溪村东北侧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焚烧发电设备,新建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循环水泵房等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 服 务范围为: 吉首市及周边四县(凤凰县、花垣县、古丈县、泸溪县)的生活垃圾 。 1.3 建设项目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其环境影响的概述 1.3.1 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焚烧烟气排入大气之前,必须
4、进行净化处理,使之达到排放标准和要求。 垃圾焚烧炉出口烟气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类污染物: 颗粒物、 酸性气体,如3 NOx、 SO2、 HCl等;重金属,主要是 Hg、 Pb、 Cd 及其化合物;有机污染物,主要是二噁英。本工程采用工艺为 “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 +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的烟气净化方案,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 优于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表 4 限值 ,达到欧盟 2000 的排放标准 ;NH3、 H2S、臭气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44-93)中的二级标准 。 为满足电厂运行过程对烟气中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的需要,在烟道上安
5、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装置,其监测主要项目为:其监测主要项目为: NOx、 SO2、 HCl、烟尘、温度、压力等;另外在烟气管道上设置采样孔,便于取样与环保监测。 在垃圾卸料、垃圾贮存过程中易散发出臭气,主要通过控制垃圾贮坑负压防止臭气外溢。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废气对环 境的影响,再通过大气防护距离的设定,可使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可达标准要求。 1.3.2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厂址内采用清污分流制。 雨水最终排至厂外市政雨水管道或自然水体,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垃圾坑渗滤液、冲洗污水(含车辆冲洗、车间冲洗等污水)、锅炉排污水及除盐水制备产生
6、的酸碱污水等。生活污水,其中排放的粪便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及餐厅 含油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污、废水一同排入厂区的污水管网 ,再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水解酸化 +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 +中水深 度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 +MBR生化处理系统 +NF 纳滤膜”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补充水。 1.3.3 噪声影响因素分析 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区设备和运输车辆
7、噪声。 机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如汽轮发电机、锅炉排汽系统、风机、水泵可以采取用消音器、隔音 罩和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对运输车辆噪声尽可采用低噪音垃圾运输车4 加以控制,在厂区内车辆低速平稳行驶和禁鸣喇叭。可使噪声达标排放,做到不扰民。 1.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炉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等。 烟气处理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废,拟 全部送至综合利用企业。垃圾焚烧飞灰为危险固废,在厂区固化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废水处理污泥经干化后全部回焚烧炉焚烧处理。因此,各固体废弃物可得到有效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8、1.3.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址周围无珍稀动植物分布,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3.6 道路运输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运往本项目厂址,为了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必须采用密闭的、防止垃圾渗滤水洒漏的垃圾运输车,以缓解垃圾运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4 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对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为柴油罐以及事故情况下垃圾储存间散发的恶臭和焚烧炉排放的二噁英 。 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 号文中,二噁英事故风险评价标准参照人体每日可耐受摄入量 4 pgTEQ/kg,经呼吸 进入人体的允许摄入量按每日可耐受摄入量
9、的 10%计,即0.4pgTEQ/kgd。按每个健康成年人平均体重 60kg计,则经呼吸进入人体每人允许摄入量小时限值为 1pgTEQ/人 h 。一般常人的人均呼吸量为 500ml/次,每分钟 16-18 次, 12000L/d,平均体重为 60kg,折算出在 0.4pgTEQ/kgd 情况下的控制浓度相当于 2pgTEQ/m。 烟气净化系统失效至锅炉停止产生二噁英的 10 分钟内,二噁英排放量为2.6645104pgTEQ。 采用 AermodSystem 模式对非正常工况时的二噁英排放进行影 响预测,分析其对地面关心点的影响程度。 由 预测结果表可知, 在非正常工况下,二噁英 对所有敏感点
10、及最大落地浓度点的小时浓度贡献值较正常工况时均显著增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明显加重。因此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从计算结果可知 事故状态下 10 分钟内人体摄入量不会超过控制值。 5 为防止油库风险,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遵守行业防火设计规定和规范; ( 2)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对油罐管道、阀门进行检修,及 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予以消除; ( 3)柴油储罐安装有油位监控装置,在油罐区域明显位置标识有危险品标识,并在储罐周边配备有适当的消防器材; ( 4)地下柴油储
11、罐做好防腐保护,罐体地面和四周墙壁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防渗; ( 5)油库与周边建构筑物设置合理的安全距离,并设定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 6)建立油库责任人制度,定期对贮罐进行巡查。 正常情况下,储罐中柴油储量较少且距离居民敏感点较远,在综合采取上述措施后,储罐风险水平总体较小。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是垃圾的综合利用的项目,符合国 家有关产业政策,并且本工程在环保方面将采取一系列的有力措施,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来看,本工程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认真执行 “三同时 ”的原则,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策落实到实处,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
12、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访问 http:/ ) ,请大家给予关注。 1.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包括:本地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本项目是否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您认为本工程对您个人的生活将有何影响?您是否赞同本工程的建设,以及对本期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拟建地周围的个人和单位。 1.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调查表,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6 1.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 2017 年 11 月 1 日 2017 年 11 月 15 日 联系方式: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可致电 18670561717 反馈。 建设单位: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 杨健 电话: 0743-8237080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 工 地址: 长沙市 雨花区井莲路 397 号紫金国际 联系电话: 0731-8507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