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船转产补助项目申请 名额分配 筛选法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和佛山市顺德区渔民减船转产补助项目申报暨渔船报废拆解工作指引 (试行 )(顺农发 2017 90 号 )的有关规定,现 就我区渔民减船转产补助项目申请 名额分配安排的具体方法明确如下: 一、 优先淘汰报废老旧渔船、 60 周岁以上船主的渔船。 二、 制作渔船减船转产补助项目申请排序筛选表, 根据船龄和船主年龄双因素综合计分,由高到低排序 ,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船主年龄大者优先。 具体计分方法: ( 1)船龄分 +年龄分 =综合分(以 2017年 7月为计算截止月); ( 2)船龄以 15 年 船龄为标准分 100 分,每增 1 个月加 1 分,每少 1 个月减 1 分 ; ( 3) 年龄 以 60周岁为标准分 100 分,每增 1个月加 1 分,每少 1 个月减 1 分 。 三、根据 渔船减船转产补助项目申请排序筛选表排出的申请 顺序, 在当年 渔船减船转产 指标内,按综合分高低顺序确定入选申请名单,报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审批。 附件:顺德区渔民渔船减船转产申请排序筛选表 顺德区农业局渔船减船转产专项工作组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