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54520 上传时间:2018-09-2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1.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完整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 1 - 云南省 文山 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指南 (完整 版) BSZN-151049-2017 - 2 -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事指南( 完整 版) 一、受理范围 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房屋拆除工程 二、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93 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 )施工单位资质 等级证明; (二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

2、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 实施 机关 本许可 实施 机关为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 四、审批条件 凡属于在 县内 规划建设报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携有关资料到 县 政务服务中心 住建 窗口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西畴 县 政务服务中心 二 楼 住建 局窗口 地址: 西畴 县西洒镇政务 服务管理局 交通方式: 可乘 坐 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

3、。 六、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 审批 时限 受理时限: 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 15 个工作日。 1.初审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安全监察股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2.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4、。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住建局分管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3.决定: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初步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重大事项在签署审批初步意见后须报局长序 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新办 备注 1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拆除人员上岗证 复印件 1 验原件 2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原件 1 验原件 3 拆迁许可证 复印件 1

5、验原件 4 拆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原件 1 5 拆除施工企业保证安全施工的承诺书 原件 1 6 拆除施工企业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 原件 1 - 3 - 审定,时限为 3 个工作日。 4.办结告知:根据许可最终决定,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对准予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送达不 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时限为 2 个工作日。 八、 审批 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 与 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6、 (无) 十三、 审批 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 1)窗口提交。 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 住建 局窗口 。 ( 2)网络提交。网址: http:/。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 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收到申请后 ,在 5 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 行政、企、事业 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 行政、企、事业 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

7、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 办理 受理后 10 个工 作日内组织 安全监察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勘察初审和复审。 (四)审批发证 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 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 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 住建 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0876-7626902 3.网络咨询。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网站( http:/) (二)咨询回复

8、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 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网站( http:/)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许可证 。证件 以批准时间至到期时间为 有效期 ,到期 前 原则上不得 提出申请 延期,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提前 1 天向主管部门申请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2 日内 制作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 或个人 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 人 在 3 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

9、自公告之日 至许可日未领取的 ,即视为 放弃 。 审批结果将在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公示 ”栏目中公布。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8 号; 三楼 。 电话投诉: 0876-767424。 网上投诉: http:/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股 ;通讯地址: 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8 号 ;邮政编码: 6635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4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

10、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 五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 关 文 书 表 单 及 办 事 指 南 可到 西 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网 站 下 载( http:/) 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 5 - 附件 1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备案 办事流程图 不合格 符合不予 受理情形 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 发放 补正材料通知书 受理( 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 县住建局分管领导5 个工作日内复审 3 个工作日内审定 通知 申请人修改 需要 补正材料 符合要求 2 个工作日内 予以办理获取办理结果 修改结果 合格 材料 不合格 不予受理发放 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出申请 决定公开 不予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