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规划勘察测量 科 现场踏勘 不属 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 不予受理 书面凭证 。 市政规划勘察测量 科 决定是否受理 ( 2 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当场或者在 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 市政规划勘察测量 科 作出决定 ( 3 日内完成) 市政规划勘察测量 科 审查 ,对照技术规范规定;提出初审意见 ( 6 日内 审查完成) 审批服务科 送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 日内完成) 市政规划勘察测量 科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1.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 2.办理时限均为承诺日期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向申请人出具 受理 书面凭证。 市政规划勘察测量科 接收申请材料: 1.申请书 1 份; 2.使用土地证明文件 1 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原件 1 份; 4.规划部门批准的市政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原件(含电子版) 1 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复印件 1 份; 6.委托书各 1 份; 7.需要补正的材料 1 份 建设单位 提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运行流程图 (市政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