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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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1三 大 诉 讼 法 比 较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诉 讼 参 与 人解释第 97 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1 检察院2 参加人 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再审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3 勘验人、鉴定人、证人、翻译人员(狭义诉讼参与人,又称其他诉讼参与人)1 当事人 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诉权,所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界:提起公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2 其他诉讼参加人 法定代理人(第 82 条) 诉讼代理人(原告) 辩护人(

2、被告) 证人 鉴定人 翻译人员期间 年/月/日/时 月/日/时上诉的提起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提交上诉状/第 147 条)1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2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进亲属,经被告人同意(用书状或者口头/第 180 条)3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当事人 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法院 1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提交审判委员会2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1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提交审判委员会2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格级人民法

3、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1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提交审判委员会2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抗诉1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格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抗诉2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向同级法院抗诉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2上级检察院抗诉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3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决定立案(受理)7 日 7 日 仲裁/5 日 1 普通程序 7 日2 简易程序 3 日/解释第 118条3 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

4、诉第2 日起 15 日内提交答辩状10 日 15 日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 5 日提供有关材料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一审期限 3 个月内/第57 条 1.6 个月内2.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6 个月3.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3 个月 1.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2.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1.1 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 个半月2.经省级高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 1个月受理后 20日内上诉期间 不服判决的15 日,不服裁定的 10 日不服判决的 15 日,不服裁定的 10 日 不服判决的 10 日,不服裁定的5 日当事人申请再审2 年内 2 年内 无期限限制提起再

5、审 无期限限制 无期限限制 无期限限制再审对原判决的态度1.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解释第 77 条)2.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 62 条)1 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民诉意见 199、200)2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第 178 条)当事人的申诉是再审案件的来源,虽然不能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第 203条)二审的开庭和书面审理1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2事实有争议的、认为认定事实不1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2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1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2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3检察院抗

6、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4清楚的,开庭审理。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5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审理1.国家机密2.个人隐私3.其它法律特别规定1.国家机密2.个人隐私3.当事人申请:离婚和商业机密1.国家机密2.个人隐私3.14-16 岁4.16-18 岁,一般也不公开5.商业秘密(申请、确实)中级管辖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起诉讼的案件;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指: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重大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涉香、澳、台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

7、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涉香、澳、台案件)。4.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即中院)管辖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予受理 1 1.第 36 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解释第 4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第 111 条(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8、、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意见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解释第 188 条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按申请撤诉处理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原告应交而未交诉讼费的1.自诉案件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2.自诉案件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

9、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4.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补充侦察期限内没有提请恢复审理(解释第 157 条)1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关系:1 民诉意见 139: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2 行政诉解释第 32 条:7 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3 刑诉自诉案件中“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第 171 条)刑诉公诉案件中有“不予受理”解释第 117 条(四) 、(五) ,但没有“驳回起诉” 。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

10、版制作6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证据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 被害人陈述;5.证人证言;6.犯罪嫌疑认、被告人供述和辩解;7.鉴定结论;8.勘验、检查笔录中止诉讼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11、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释第 51 条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管辖1.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2.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3.由于其他

12、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解释第 181 条、第 204 条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3.因中止诉讼 1、2、3 原因中止诉讼满 90 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解释第 52 条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1.情

13、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路社区 http:/ 司法考试版制作7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 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3.其他人员回避,审判长决定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3.其他人员回避,审判长决定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检察人员回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侦查人员回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3.书记员、翻译人

14、员、鉴定人员回避,院长决定4. 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经过审理,分别判决1维持判决2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履行职责判决4变更判决5驳回诉讼请求判决6确认判决1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1、2、3、41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2、3、41维持原判;2应当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1、2、3审理上诉,分别处理1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2 适用法律错误3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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