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论文有关上市公司的论文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委托模式初探【摘 要】 高质量的审计离不开合理的审计委托模式,而现行由管理层进行审计委托造成的审计悖论显然影响到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降低了审计质量。文章对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一系列新型审计委托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在综合考虑我国具体经济环境的基础上选出了较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委托模式,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审计委员会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蓝田、科龙等一系列国
2、内财务丑闻的曝光,作为证券市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也遭遇到了亘古未有的信任危机,审计失败成了注册会计师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而导致审计失败的主要根源正是不合理的审计委托模式,这种不合理的委托模式直接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本质。唐代的政治家魏征曾言: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如果说审计的独立性是树木或河流,那么审计委托模式就是其根本与泉源,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审计失败、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就必须改变现行不合理的审计委托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6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享有权利,依法对公司的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根据该条文,中国现行的审计委托模式应
3、该为所有者委托。这一模式的理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论前提是由所有者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从而达到评价考核管理层业绩的目的,这是一个稳定的三角关系(如图 1)。 但是,对应到现实中,该模式的实行过程却事与愿违。一方面,上市公司并非利益一元化的主体,各种股东之间利益趋向各有不同;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中小股东人数众多,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所以公司的控制权落入了大股东之手。因此,上述情况导致了“所有者委托”这一模式在实际执行中的漏洞,即要么注册会计师被迫听命于大股东,“独立审计不独立”;要么由于所有者虚位造成管理层越位行权
4、,自己选择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的经营业绩。 因此,审计关系中的委托方和责任方二者合一,理论上稳定的审计三方关系事实上变为了两方,审计委托权落到了管理层手中,从而导致了作为报表责任方的被审计人管理层掌握着审计费用的支付权和事务所的选择权这一自相矛盾的命题。管理层受到考核经营业绩的影响,往往会作“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会施压于注册会计师,要求他们不揭示财务报表漏洞,发表不合理的审计意见,从而造成审计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厦门大学陈汉文教授在 2004 年指出,当被审计人即管理当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权对审计师的生存产生威胁时,审计师必然会放弃对更高层次的审计独立性以及职业道德的追求。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
5、现,在现行的审计委托模式下,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难以保证,审计质量令人堪忧! 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会计大师 Littleton(1989)曾经指出,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审计都是一种保护所有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审计委托关系必须合理保障现有以及潜在投资者的利益。以上分析的结果显示出现行的审计委托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审计悖论,无法合理保证审计的公正性,审计模式亟待改善。为此,中外许多学者纷纷提出不同的审计委托模式,如证监会招投标模式,财务报表保险模式以及审计委员会模式。笔者将结合中国国情,对上述模式进行探讨。 二、证监会招投
6、标模式 该模式是以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为核心,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标来为上市公司选择合适的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在这一模式中,证监会作为外部的第三方参与审计委托并负责审计费用的支付,能够有效地切断被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具体而言,该模式主要有两点可行性。 一是证监会不具有需求“虚假财务信息”的动机。证监会作为独立于公司治理结构之外的政府组织,和公司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公司的经营失败与否并不会直接影响到证监会的运作,因此,证监会并不具有为了掩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漏洞而“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 二是证监会职责的正常履行离不开真实的财务信息。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统一监管国
7、家证券期货市场,保障其合法运行。同时,证监会还负责监管股票等证券的上市、发行、交易、托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管、结算行为。证监会的职责,决定了其对于“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即需要借助于更加真实公允的财务信息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虚假的财务信息反而不利于其监督职能的履行。因此,证监会不需要也不可能施压于注册会计师,使其作出有悖于准则的让步,从而达到掩饰财务报表漏洞的目的。 尽管如此,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第一,从证监会的角度来看,截止到 2009 年 7 月底,我国上市公司已经超过 1 640 家,让
8、证监会“一对多”地为这 1 600 多家上市公司挑选合适的事务所进行审计,无疑加大了证监会的工作量,况且国内对于“证监会招投标”这一委托模式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予以指导,实际操作还有一定的难度。第二,从审计收费的角度来看,审计费用的制定和企业具体会计环境有关,取决于企业的性质、业务范围及复杂程度,而证监会作为公司的“局外人”,并不属于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公司的生产运作情况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及公司的内部人员,显然难以控制审计成本,审计费用的合理性令人怀疑。 三、财务报表保险模式 该模式由美国纽约大学的罗恩教授于 2002 年提出。指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保险,由保险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
9、保的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承保金额,而保险公司对因财务报表的漏报和错报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负责进行赔偿。这种新型的保险模式能够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引入“保险公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司”这样一个第三方作为“审计中介”,合理地保证了审计师的独立性,避免上市公司管理层“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同时,这种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保障模式在降低虚假信息为信息使用者带来的“机会损失”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但是,经过仔细分析,笔者认为该模式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我国现行保险市场缺乏在相关“财
10、务报表”方面的保险经验,尚不具备实行条件 财务报表保险是针对财务报表披露的企业所有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担保。从担保内容的性质来讲,这是一种更为复杂的“财产险”,是对于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数据显示,截止 2007 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司 102 家,其中具有“财产险”资格的公司有 50 多家。但是,从目前的保险范围来看,保险公司的“财产险”担保的对象往往限于一些贵重物品、钻井平台等客观实际存在的项目,对于“财务报表”这一人类主观劳动的产物尚无相关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国内外对于财务报表保险的基本运作原理与具体运作规程也尚无权威的研究成果,这些都限制了该制度的实行条件,增加了此种模式的实施难度。 (二)财务报表保险风险较大,难以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财务报表”保险并非普通的保险,它是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的一种保证,因此它比财产险的范围更大,风险也更大。但是,通过中国保监会披露的 2009 年 1-11 月份中国保险公司的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经营状况分析表(表 1),不难发现,保险公司对于财产险的赔费支出比例要远远大于保费收入。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保险公司担保“财产险”是不合算的,更何况为复杂的财务报表担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