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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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文件 怀公卫委字 2011 4 号 北京市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 2011 年怀柔区防治艾滋病 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 , 落实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推动怀柔区艾滋病防治工作 的 开展, 怀柔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制定 了 2011年怀柔区防治艾滋病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一一年六月二十 八 日 2011 年怀柔区防治艾滋病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推动怀柔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

2、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民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四)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工作指标 (一)到 2011年年底,在 15 49岁人口中,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 达到 90以上 ,农村居民达到 75%以上、 流动人口 、建筑工人均达到 85以上 ,青少年达到90%以上。 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 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领导干部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9

3、0%以上。 (三) 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100%接受过艾滋病知识培训,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的人员 9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公安、司法、监狱、劳教、城管、工商等管理部门以职业 暴露防护为主的艾滋病知识培训,相关人员培训率达 95%以上,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防治艾滋病志愿者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四)娱乐场所暗娼艾滋病预防服务措施年度覆盖率应达到 90%,经性传播月干预措施覆盖社区暗娼比例达到 70%;男男性接触人群艾滋病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应达到 90%;经性传播月干预措施覆盖男男性接触人群比例达到 70%;

4、主要流动人口(即就业体检流动人口、集贸市场、自由市场、劳务市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大型企业、外来务工子女集中的学校等)艾滋病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 70%以上。各 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 90%以上,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公共场所 100%安装售套装置或 100%摆放安全套。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 20%以下。 (五)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 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和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 90%以上得到相应机会性感染的治疗服务。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 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六)加强性病防治工作 医疗卫

5、生机构要规范性病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及时治疗性病病人,加大对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力度,控制性病发病率 。性病门诊就诊者艾滋病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应达到 95%,在过去一年受过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 70%。性病门诊就诊者 HIV抗体、梅毒检测比例达到 60%。提高性病病例报告的准确性。 (七)进一步做好结核菌 /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 以结核菌 /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病人为重点,加大发现、治疗和管理力度,为新发现和随访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结核病问卷筛查和检查服务。为结核菌 /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病人提供相应的治疗和随访服务。充分依托结核菌 /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定点治疗机构,共同

6、开展双重感染防治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区总工会 1.组织全区企业每年至少安排一次职工艾滋病相关知识大型宣传活动 2.督导检查全区企业开展职工艾滋病宣传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 100%。 (二)团区委 开展艾滋病 相关知识的宣传,招募青年防艾志愿者参与各项防艾志愿活动,防治艾滋病志愿者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三)区妇联 每年至少 组织一次妇女 艾滋病相关知识 大型宣传活动,“以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等活动为载体,将艾滋病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列为“女性素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年轻女性和具有高危行为的妇女进行 宣传教育,增强其防护意识,自主采取防护措施 (四)区红十字会

7、 1. 组织动员红十字会员及志愿者积极参与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2.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家属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五)区交通局 1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广播内容,每月至少播放一次。 2在各类交通工具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宣传内容每半年更新一次。 (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将性病艾滋病防治列入每年的社会发展计划。 2. 参与研究制定支持我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 ,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七)区教委、区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1. 将全区初中以上学生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

8、各类学校开课率达 100,确保初中 6课时,高中4 课时,大学 1 课时。 2.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京北职业技术学院的校长、校医和健康教育任课教师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的培训率达到100,初中以上入学新生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到 100。 3. 各类大、中学校的图书馆、阅览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知识读物, 2011 年达到 100;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专门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 2011 年达到 95以上。 4 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教育,大、中学生预防性病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 95%以上。 (八)区农委 1会同卫生部门共同开展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

9、 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扶贫项目,对因艾滋病造成贫困的家庭实施救助(自救)工作。 (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每年组织各建筑工地负责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一次;组织各工地每季度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或培训(讲课、看电视、听广播、播放光盘等形式)一次;每半年对建筑工 地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板报或墙报更新一次。建筑工地工人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达到 95;知识知晓率达到 85%以上。 2. 负责组织辖区内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艾滋病宣传干预工作,每月干预人数不少于 500 人,并于每月 5日前汇总上月宣传干预报表,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大中型(人数超过 500 人)

10、建筑工地自动售套机安装率达 100。 (十)区文委 1. 每年组织本系统执法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职业暴露 知识培训至少一次。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歌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的经营者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及考核,培训率及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每半年组织 歌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经营者开展从业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督导一次, 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 95%。 3.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歌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艾滋病 /性病监测、干预工作。 4. 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100%安装自动售套机,有客房的场所客房安全套摆放率达到 100%。 (十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1. 结合

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在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 设立艾滋病相关知识的宣传栏,到 2011 年底达到 100。 2. 发放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安全套预防艾滋病作用及正确使用知识的宣传。 (十二)区财政局 1. 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下拨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 2. 根据艾滋病工作需要,对怀柔区艾滋病防治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效益评估。 (十三)区公安分局 1. 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食注射毒品、非法采血等违法活动。 2将高危人群艾滋病抗体检测列为新入所的被监管人员常规检查内容,并做好检测工作信息登记;协助卫生部门对看守所

12、、拘留所羁押的艾滋病 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医学管理,对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3. 将艾滋病防治、职业暴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公安民警的岗位培训内容,增强其防护意识。 4. 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怀柔区吸毒人员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配合文委、卫生等部门在娱乐场所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综合监测工作。 (十四)区卫生局 1. 负责为各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 加强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各类从事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 识培训工作。 3. 负责辖区艾滋病疫情调查与管理,组织卫生系统开

13、展艾滋病防治宣传、高危人群艾滋病监测和行为干预工作。各医院的性病门诊对求诊者和咨询者的健康教育处方发放率达到 100。 4. 负责为辖区内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的转诊服务;组织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宣传教育及转诊工作。 5. 建立健全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网络,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检测 。 (十五)区旅游局 1. 负责对宾馆、饭店、酒店、旅店、度假村等场所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艾滋病知识培训及考核,培训率及考核合格率经营者达到 100%、从业人 员达到 95%。 2宾馆、饭店、酒店、旅店、度假村等场所登记服务台要有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客房的卫生间内 100%摆放安全套。 (十

14、六)区商务委员会 1组织开展本单位执法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 知识的培训 。 2组织大型商场、超市职工至少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做好安全套推行使用工作,确保行业管理的公共场所100%安装安全套售卖装置或 100%摆放安全套。 (十七)区民政局 1.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怀柔区艾滋病患者救助政策,对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艾滋病患者 100给予生活救济。 2. 对申请救助的怀柔区户籍的艾滋病患者遗孤 100%给予生活救助。 (十八)区药监分局 1. 会同卫生局、公安局加强对采供血工作的管理,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 2. 会同区卫生局、旅游局做好安全套推广使

15、用工作中的安全套质量监督。 (十九)区工商局 1. 支持预防艾滋病知识及安全套推广使用的广告宣传。 2. 依法监管安全套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 (二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1. 将防治艾滋病知识和政策纳入全区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内容,培训率达到 100%。 2. 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3. 积极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为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4. 会同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社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的内容

16、。 (二十一)区广电中心 怀柔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季度要在重点时间段至少安排国家艾滋病防治政策、艾滋病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等内容的宣传(以专题片、专题性节目、新闻、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等形式)一 次。 (二十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1. 组织村(居)委会设置宣传艾滋病相关知识的板报或墙报,宣传内容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年安排至少 50%以上的村(居)委会举行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如讲座、广播、咨询、知识竞赛等),提高居民(村民)预防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 2.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到流动人口、娱乐场所高危人群中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干预活动。 四、保障体系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

17、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将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由主管领导负 责,认真组织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增加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并统筹管理和使用 。 经费使用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财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经费发挥最大作用。 五、信息反馈 各部门于 2011 年 12 月 25 日前将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总结报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督导与评估 区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对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政治考核内容。 联系人 防 艾 办 : 李振海 张明清 电话: 89681239 疾控中心 : 高建梅 蒋贵英 电话: 69632536 注:各部门可以登 录市防 艾办创建的“首都红丝带”信息沟通平台(网址: www.bjrroc.org),查阅了解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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