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企 业 会计准 则 讲解 2008 与 企业会 计 准则讲解 2006 比较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1 存货2.3P21周 转 材料的 成 本结转 企 业 的周转 材 料 如 包装物和 低 值易耗品 , 应 当采用一 次 转销法 或 者 五 五摊销法 进 行摊销 , 建 造 承包商的 钢 模板、木 模 板 、脚手架 等 其他周 转 材 料 ,可以采 用 一次转 销 法 、 五五摊销 法 或者分 次 摊 销 法进行摊 销 。企业的 周 转材料 符 合 存货定义和确认 条 件的, 按照 使用次数分次计 入 成本费 用 。 余额较小的,可在 领用时 一 次
2、计入成本费用。未提及 可 以采用 五 五 摊 销法。2.1 长期股权投资3.3P43合 营 方向合 营 企业投 出非货币 性 资产产 生 损益的 处 理未 涉 及。根 据 企业 会 计 准 则解释第 1号 第七 个问题 的 回复 , 投资企 业 与 联 营及合营 企 业发生 的 内 部 交易 损 益 , 按持股 比 例 计 算归属于 投 资企业 的 部 分 ,应当予 以 抵 销 。规范了 合 营方向 合 营 企业投出或出售 非 货币性 资产 的相关损益,在 什 么情况 下 合 营方不应确认该类 投资的 损 益 ;在符合条件时 , 应在该 项 交 易中确认归属于 合 营企业 其 他 合营方的利得
3、和 损 失 。对合营 方 向合营 企 业 投 出非货 币 性资产 相 关 的 损益提 供 了指引。2.2 长期股权投资3.3P45因 处 置 投 资 导 致 成 本 法改为权 益 法时 , 自原取得 投资时 至 处置投 资 交易日 之 间 应 享 有 的被投资 单位实 现 净损益 的 处理对 于 原取得 投 资 后 至转 变 为 权 益法核算 之 间 被投资单 位 实现净 损 益 中 应享有的 份 额 , 一 方面应 当 调整长期 股 权投资 的 账 面 价值 , 同 时 调 整留存 收 益 。P42对于原 取 得投资 后 至 因处置投资导致 转 变为权 益法 核算之间被投资 单 位实现 净
4、损 益中应享有的份额 , 一 方 面 应 当 调 整长期股权投 资 的账面 价 值 ,同 时对于原取得 投 资时至 处 置 投资当期期初被 投资单位 实 现 的净损益(扣除 已 发放及 已 宣 告发放的 现金股 利 及利润 ) 中 应享有的份额, 调 整留存收 益 ,对于处置投资 当 期期初 至 处 置投资之日被投 资 单位实 现 的 净损益中享有的 份 额,调 整 当 期损益。对因处 置 投资导 致 成 本 法转变 为 权益法 核 算 时,处置 投资当 期 期 初 至处置 投资交易 日 之 间 享有的 被 投资单 位 实 现 的净损 益 , 应计入当期损益。于处置当期,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对
5、该处置子公司的损益一致。2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2.3 长期股权投资3.4P44追 加 投资导 致 成本法 转 为权益 法时,自 原 取得投资 至追加 投 资 交易 日 之间应 享 有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净损 益 的处理属 于 在此期 间 被 投 资单位实现 净损益 中 应 享 有份额的 ,一方 面 应当调 整 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 面 价值 , 同时 调 整 留存收 益 。 P42对于原 取 得投资 后 至 追加投资交易日 之 间被投 资 单位可辨 认 净资产 的 变动相 对 于 原持股比例的部 分 ,属于 在 此 期间被投资单位 实 现净损
6、益 中 应享有份额的 , 一 方面应 当 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 账面价值 , 同时 对 于原取得投 资 时至追加 投 资当期期初按照 原 持股比例 计 算应享有的被投 资 单位实现 的 净损益,应调整 留 存收益; 对 于追加投资当期 期 初至追加 投 资交易日之间享 有 的被投资 单 位实现的净损益 , 应计入当 期 损 益 。追加投 资 导致成 本 法 转 为权益法 时 ,对 追 加 投 资当期 期 初至追 加 投 资 交易日 之 间享有 的 被投资单位 实 现的净 损 益 变 动,应 计 入当期 损 益 。2.4 长期股权投资3.6P48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业合 并 形 成 的
7、对子公司 投 资 相 关的 股权投 资 借方差 额 的余额 , 执行新会 计 准则后的 处理1.企 业无法 可 靠 确 定购买日被 购买方 可 辨 认 资产、负 债公允价 值 的 ;2.企 业能够 可 靠 确 定购买日被 购买方 可 辨 认 资产、负 债等的公 允 价 值 的 P.48删除了 左 述内容 。 删除左 述 的内 容 , 未 区 分 同 一控 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形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具 体 详 见企 业 合 并 。3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2.5 长期股权投资3.6P48股 权 分 置流 通 权首 次
8、执行日 , 企业 原 账面核算 的 与长期 股 权 投 资相关的 “ 股权分置 流 通 权 ” 的余 额 , 应 当 全额转 至 长期股权 投 资 (投 资成本 )。P.48删除左 述 内容。3.1 投资性房地产4.1P52关 于 投资性 房 地产 的 范 围企 业 计划用 于 出 租 但尚未出 租 的建筑 物 , 不 属 于已 出 租 的 建筑物 。 例如 , 甲企业 在 这块土 地 上 建 造了一 栋 商 场 , 拟 用于整 体 出租 , 但 尚未找到 合 适 的 承 租 人 。 本例中 , 这栋 商 场不属于 投 资性房 地 产 。 直到甲企 业 与承租 人 签 订 经营 租 赁 合 同
9、 ,自 租赁期 开 始 日 起 , 这栋 商 场才能转 换为投资 性 房地产 ; 同时 , 相应的土 地 使用权 (无形 资 产 )也 应 当 转换为 投 资 性 房地产 。 P51通常情 况 下,对 企 业 持有以备经营出 租 的空置 建 筑物,如董事会或 类 似机构 作 出 书面决议,明 确 表示将 其 用 于经营出租且持 有 意图短 期 内 不再发 生 变化的 , 即使尚 未 签 订租赁协议,也 应 视为投 资 性 房地产。这里的 空 置建筑 物 , 是指企业新购入 、 自行建造 或 开发完 成 但尚未 使 用的建 筑 物 ,以及不再用于日 常生产 经 营 活动且经整理后 达 到可经 营
10、 出 租状态的建筑物。扩大了 投 资性房 地 产 的 范围: 如 董事会 或 类 似机构作 出 书面决 议 , 明确表示将 空置建 筑 物 用 于经营 出租且持 有 意 图 短期内 不 再发生 变 化的,即 使 尚未签订 租 赁 协议, 也 应将其 视为 投资性房 地 产 。3.2 投资性房地产4.2P54-55作 为 存货及 自 用房地 产 核算的 企业 自 行 建 造或开发 但尚未 使 用的建 筑 物转换 为 投资性 房 地 产 的 时点作 为 存货的 房 地 产 转换 为 投 资 性房地 产 , 通 常指 房 地 产 开发企 业 将 其持有的开 发 产品经 营 租 赁 的方式出租 ,存货
11、 相 应 的 转换 为 投 资 性房地产 。 在 这种情况 下 ,转换 日 为 房 地产的租 赁 期开始 日 。一般而 言 如果企 业 自 行建造或开发完 成 但尚未 使 用的建筑物,且 企 业董事 会 或 类似机构正式作 出 书面决 议 , 明确表示其自行 建 造或开 发 产 品用于经营出租 、 持有意 图 短 期内不再发生变 化 的,应 视 为 存货转换为投资 性 房地产 , 转 换日为企业董事 会 或类似机 构 作出书 面 决议的 日 期 。对不再 用 于日常 生 产 经营活 动 且经整 理 后达到 可 经营出租状况的房 地 产,如 果 企 业董事会或类似 机 构作出 书 面 决议,明确
12、表示 其 自用房 地 产 用于经 营 出租且 持 有意图 短 期 内不再发生变化 的 ,应视 为 自 用房地产转换为 投 资性房 地 产 ,转换日为企业 董 事会或 类 似 机构作出书面决 议 的日 期 。对自用 房 地产及 尚 未 使 用的作 为 存货核 算 的 房地产转 换 为投资 性 房 地 产的时点 予以了 修 订 。4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3.3 投资性房地产4.2P56用 成 本模式 计 量的投资 性 房 地 产 , 对 投 资性 房 地 产 改 扩 建 且 用途 不 变 的,在 开 发期间 的 折旧 /摊 销 的 处理未 涉 及。实 务 中
13、通常 将 改 扩 建的投资性 房地产 转 作 在 建工程核 算 ,不计 提 折 旧 或摊销。企业对 某 项投资 性 房 地产进行改扩建 等 再开发 且 将 来仍作为投资性 房 地产的 , 在 开发期 间 应继续 将 其作为 投 资 性房地产,在开 发期间 不 计 提折旧或摊销。明确对 投 资性房 地 产 改扩建且 用途不变 的 , 仍 作为投 资 性房地 产核算,在 开 发期间 不 计 提 折旧或者 摊销。3.4 投资性房地产4.2P58采 用 公允价 值 计 量 投资 性 房 地 产 的企业 ,当 首 次 取 得 某 项 投 资性房 地 产的公 允 价值不 能 可靠取 得 时的处理 .未 涉
14、 及。原 讲 解强调 : 同 一 企业只能采 用一种 模 式 对 所有投资 性房地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不得同 时 采 用 两种模式 。 P52在极少 的 情况下 , 采 用公允价值对投 资 性房地 产 进 行后续 计 量的企 业 ,有证 据 表 明,当企业首次 取 得某项 投 资 性房地产(或某项 现有房 地 产 在完成建造或开 发 活动或 改变 用途后 首 次成为 投 资性房 地 产 时)时,该投资 性 房地产 的 公 允价值 不 能持续 可 靠取得 的 , 应当对该投资性 房 地产采 用 成 本模式计量直至 处 置,并 且 假 设无 残 值。对采用 公 允价值 对 投 资 性房
15、地 产进行后 续 计 量的企业 , 若有证 据表 明企业首 次 取得某 项 投 资 性房地 产 的公允 价 值 不能可靠 取 得 时 ,应 对 其使用成 本 模式计 量 至 其 处置。5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3.5 投资性房地产4.2P58/59确 定 公允价 值 的方法企 业 可以 参 照 活跃市 场 上 同 类 或类似 房 地 产 的现 行 市 场 价格 (市场公 开 报价 )来 确 定投资 性 房 地 产的公允 价 值,无 法 取 得 同类或类 似房地产 现 行 市 场价格的 , 可以 参照 活跃市 场 上 同 类 或类似 房 地 产的最近交 易
16、价格 , 并考虑 交 易情况 、 交易彐 期 、 所 在区域等 因 素予以 确 定。 P.57企业 应 当 参照活 跃 市 场 上同类或类似 房 地产的现 行 市场价格 (市 场公开报 价 ), 无 法取得同类或类 似 房地产 现 行 市场价格的, 应 当 参照活跃 市 场 上同类或类似 房 地产的 最 近 交易价 格 ,并考虑 交 易情况 、 交 易日期、所在区 域 等因素 ,从 而对投资性房地 产 的公允 价 值 作出合理的估计 ; 也可以 基 于 预计未来获得的 租 金收益 和 有关现金流量的现 值 计量 。允许采 用 估值技 术 对 投资性房 地 产的价 值 进 行 估值,实 际上扩
17、大 了 可以采用 公允价值 计 量 投资性房 地 产的范 围 。4.1 固定资产 5.2P63购 买 固定资 产 超过了 正 常信用 条 件的期限通 常 在三年 以 上。P63删除左 述 内容。 不再规 定 具体的 判 断 标 准 。4.2 固定资产 5.2P68提 取 安 全 生 产 费用及 类 似费用 的 会计处理根 据 企业 会 计 准 则实施问 题 专家工 作 组 意 见 ( 一 )问题 四 的 答 复,对按 照 有关法 规 计 提 的安 全 生 产 费应当 确认 为 负债。企业依 照 国家有 关 规 定提取的安全生 产 费用以及 具 有类似性质的各 项 费用在 “ 盈 余公积 ”下以
18、 “ 专 项储 备 ” 项 目单独反映;提 取时借记 “ 利 润分配 ” ; 按 规定范 围 购建资产或发生的 费 用支出 时 , 一方面按普通购建 或支出 作 会 计处理,另一方 面 按使用 金 额 在贷记 “ 利润 分 配 ” , 借 记 “ 专项储 备 ” 。 企 业之前 未 按 上述规定进行会 计 处理的 , 应 当进行追溯调整。对 安全 生 产费用 的 提 取 及使用 予 以了规 范 , 计 提时不 再 确认为 负 债 , 而是在所 有者权 益 内 划 转。6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4.3 固定资产 5.3P74固 定 资产划分 为持有 待售非流
19、 动 资产后 是 否 计提 折 旧未 涉 及。由 于 原讲解 要 求 持 有待 售 的 固 定资产 仍 作 为 固定资产 列 报,实 务 中 通常仍 计 提 折 旧 。讲 解 中 要 求 不 计 提 折 旧 。固定资 产 应自达 到 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 开 始计提 折 旧 ,终止确认时或 划 分为持 有 待 售非流动资产时 停 止计提 折 旧 。明确了 固 定资产 划 分 为持有待 售 非流动 资 产 时 停止计 提折旧。4.4 固定资产 5.3P77固 定 资产大修 费用资 本化固 定 资产的 日 常 修 理费用 、 大修理费 用 等 支出只是 确 保固定 资 产 的 正常工作 状 况 ,
20、一 般不产 生 未来 的 经济 利益。 因 此 , 通 常不 符 合 固 定资产 的 确 认 条件 , 在发 生 时应直 接 计入 当期损益。 P74企业对 固 定资产 进 行 定期检查发生的 大 修理费 用 , 有确凿 证 据表明 符 合固定 资 产 确认条件的部分 , 可以计 入 固 定资产成本,不 符 合固定 资 产 确认条件的应当 费 用化,计 入 当期损益。符合条 件 的固定 资 产 定 期检查 发 生的大 修 费 用 可以资 本化 。4.5 固定资产 5.4P78持 有 待售非流 动 资 产 的划分标准持 有 待售的 固 定 资 产 , 是 指 在 当 前状况 下 仅 根 据出 售
21、 同 类 固定资 产 的惯 例就 可 以 直 接出售 且 极 可 能出 售的 固 定资产 , 如已 经 与买主签 订 了不可 撤 销 的 销售 协 议 等 。国际 财 务报 告准则第 5号所规 范 的持有待售的 非 流动资 产 主 要 是固定资 产 。 P76同时满 足 下列条 件 的 非流动资 产 应 当 划 分为持有 待 售:一是企业已 经 就处置 该 非 流动资产作出决 议 ;二是 企 业 已经与受让方签 订 了不可 撤 消 的转让协议;三 是 该项转让 很 可能在一年内完 成 。持有 待 售 的非流动资产包 括 单项资 产 和 处置组。在特定 情况下, 处 置 组应包括企业合 并 中取
22、得 的 商誉等。明确了 持 有待售 的 划 分 标 准7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4.6 固定资产 5.4P78-79持 有 待售非流 动 资 产 不再 符 合 持 有待 售 的 划 分标 准 时的处理 和计量未 涉 及。由 于 原讲解 要 求 持 有待 售 的 非 流动资产 仍 按 其划 分 为 持 有待售 前 的 类 别列报 , 也未明 确 认 划 归为持有 待 售后相关 资 产 是否需要 计 提折旧 或 摊 销 ,实务 中 对 非流动 资 产 划 归为持有 待 售前及 划 归 后 的会计核 算 并无实 质 性 差 异 。某项资 产 或处置 组 被 划归
23、为持有待售 , 但后来 不再 满足持有待售的 固 定资产 的 确 认条件,企业应当 停止将 其 划 归为持有待售, 并 按照下 列 两 项金额中较低者 进 行计量 :( 1) 该 资 产 或处置 组 被划归 为 持 有待售之前的账 面 价值, 按 照 其假定在没有被 划 归为持 有 待 售的情况下原应 确 认的折 旧 、摊销或减值进行 调 整后的 金 额 ; ( 2) 决定不再 出售之日 的 再 收回金额。符合持 有 待售条 件 的 无形资产等其他 非 流动资 产 ,比照上述原则处 理 。明确了 持 有待售 非 流 动 资产不 再 符合持 有 待 售的划分 标准时的 计 量 标 准5.1 生物
24、资产 6.3P91对 于 不 存 在活 跃 交 易 市场 的 生 物 资产是 否 可以采 用 公允价值 计 量对 于 采用公 允 价 值 计量 的 生 物 资产,生 物 资 产准则规 定 了严格 的 条 件 ,应当同 时 满足下 列 两 个 条件:( 一 )生物 资 产 有 活跃的交 易 市场;( 二 ) 能够从交 易 市场上 取 得 同 类或类 似 生 物资产 的 市 场 价格及类 似 信息,从 而 对 生物资产 的 公允价 值 作 出 合理估 计。在原讲 解 的基础 上 , 增加:对于不存 在 活跃交 易市 场的生物资产, 采 用下列 一 种 或多种 方 法,有确 凿证据 表 明 确定的公
25、允价值 是 可靠的 , 也 可以采用公允价 值 计量 。(1)从 交 易 日至资 产 负 债表日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 大变 化的情况下,最 近 期的市 场 交 易价格;(2)对 资 产 差别进 行 调 整的类 似 资产的 市 场价格;(3)行 业 基 准,比 如 以 每亩表示的果园 价 值、千 克肉 品表示 的 牲畜价 格 等 ;(4)以 使 用 该项生 物 资 产的预期净现金 流 量的现 值( 不包括 进 一步生 物 转化活 动 可 能增加的价值)作 为该资 产 当 前的公允价值。即便不 存 在活跃 交 易 市场,如 果 有证据 表 明 公允价值 是可靠 的 , 也 可 以按照 公 允价值
26、计 量 。8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5.2 生物资产 6.4P94消 耗 性生物资 产、生 产性生物 资 产转换 为 公益性 生 物资产时 对减值 的考虑未 涉 及。按 照 企业 会 计 准 则第 8号 资产减 值 第 四 条 , 企 业 应当在 资 产 负 债表日判断 资产是 否 存 在 可能 发 生 减 值的迹 象 。消耗性 生 物资产 、 生 产性生物资产转 为 公益性 生 物 资产时 ,应按照相 关准则规 定 , 考虑其是否发生 减 值,发 生 减 值时应当首先计 提 减值准 备 ,并以计提减值准 备 后的账 面 价 值作为 公 益性生 物 资产的
27、 入 账 价值。由于公 益 性生物 资 产 不 计提减值 , 新讲 解 强 调 在转换 时 应考虑 消 耗 性 生物资 产 、 生产 性 生物 资产是 否 发生了 减 值 。6.1 资产减值 9.1P125需 每 年 进 行减 值 测 试 的资产需 每 年进行 减 值 测 试的资产 仅 包括商誉 和 使 用寿命不 确 定的无 形 资 产 。对于这些 资 产 (商 誉 和使 用 寿命不确 定 的无形 资 产 ),企业至少应当 于每年 年 度 终了进行减值测 试 。增加: “另外,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由于其价值通常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也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尚未达 到 可使用 状
28、 态 的无形资 产 也需要 每 年 进行减值测 试 。6.2 资产减值 9.5P142与 处 置 经 营相 关 的 商 誉未 涉 及。实 务 中在处 置 资 产 组时,可 能 忽略将分 摊 的 与处置经 营 相关的 商 誉 包 括在该资 产 组的账 面 价 值 中 。如果商 誉 已经分 摊 到 某一资产组而且 企 业处置 该 资 产组中 的 一项经 营 ,与该 处 置 经营相关的商誉 应 当:( 1) 在 确 定处置损益时 , 将其包 括在 该经营的账面价 值 中; ( 2) 按 照该处置经营和 该 资产组 的 剩 余部分价值的比 例 为基础 进 行 分摊,除非企业 能 够表明 有 其 他更好
29、的方法来反 映与处 置 经 营相关的商誉。要求在 处 置资产 组 时 将与处置经 营相关 的 商 誉 包括在 该 资产组 的 账 面 价值中 。9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7.1 股份 支付 12.1P178股 份 支付准则 所指的 权益工具未 对 企业自 身 的 权 益工具作 进 一步解 释 。实 务 中可能 忽 略 将 公司之母 公 司或集团 其 他 会计主体 为 公司职 工 授 予 的权益工 具 作为股 份 支 付 处理。股份支 付 准则所 指 的 权益工具是指企 业 自身权 益 工 具,包括企业本 身 、企业 的 母 公司或同集团其 他 会计主 体
30、的 权益 工 具 。明确集 团 内其他 企 业 授 予的权 益 工具也 属 于 股 份支付 准 则规范 的 范围。7.2 股份 支付 12.2P190权 益 工具条款 和条件 的修订的 核 算指引未 涉 及。仅 原 则性说 明 了 可 行权条件 的 变更的处 理 : 在会 计 上 , 无论已 授 予 的 权益工 具 的 条款和 条 件 如 何变更 , 企业确认 的 服 务的 金 额 , 不应低 于 权 益 工具在授 予 日的公 允 价 值 。在会计 上 ,无论 已 授 予的权益工具的 条 款和条 件 如 何修改 , 甚至取 消 权益工 具 的 授予或结算该权 益 工具, 企 业 都应至 少 确
31、认按 照 所授予 的 权 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 公允价 值 来 计量获取的相应 服 务,除 非 因 不能满足权益工 具的可行 权 条 件(除 市 场条件 外 )而无 法 可 行权。(一) 条 款和条 件 的 有利修改(二) 条 款与条 件 的 不利修改(三) 取 消或结算对已授 予 的权益 工 具 条 款和条 件 的变更 提 供 了 指引。7.3 股份 支付 12.2P190回 购 职 工 已可 行权的 权益工具未 涉 及。仅 规 范了企 业 为 奖 励职 工 而 收 购本公司 股 份 ,应按回 购 股份的 全 部 支 出作为库 存 股处 理 。企业如 果 回购其 职 工 已可行权的权益 工 具
32、,应 当 借 记所有者权益, 回 购支付 的 金 额高于该权益工 具 在回购 日 公 允价值的部分, 计 入当期 费 用 。回购职 工 已可行 权 的 权 益工具 的 金额超 过 回 购日公允 价 值的部 分 , 计 入当期损 益 。10序号 章节 修订事项 修 订前 修 订 后 主要 变 化及影响8.1 或有 事项 14.2P207关 于 与 出 售业 务 相 关 的重 组 义 务 的确认企 业 因重组 而 承 担 了重组义 务 , 并且 同时满 足 预计负债 确 认条件 时 ,才 能 确认预计 负 债 。增加了 一 段: “企业只有在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能确认因
33、重组承担了重组义务。 ”增加了 与 出售业 务 相 关 的重组义 务确认 的 条 件 “企业只有在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 ”8.2 或有 事项 14.2P203公 司 管理层或 董事会 的决定在 资 产负 债 表 日是否 构 成推定义 务未 涉 及。实 务 中对资 产 负 债 表日 是 否 存 在推定 义 务 的 判断标准 并 不清 晰 。义务通 常 涉及指 向 的 另一方。没有必 要 知道义 务 指 向的另一方的身 份 ,实际 上 义 务可能是对公众 承 担的。 通 常 情况下,义务总 是 涉及对 另 一 方的承诺,但 是 ,管理 层 或 董事会的决定在 资 产负债
34、表 日 并不一定形成推 定 义务, 除 非 该决定在资产负 债 表日之 前 已 经以一种相当具 体 的方式 传 达 给受影响的各方 ,使各方 形 成 了企业将履行其 责 任的合 理 预 期。明确管 理 层或董 事 会 的决定只有 在符 合 “ 在 资 产负债 表日之前 已 经 以 一种相 当 具体的方 式 传达给受 影 响的各 方 , 使各方形 成 了企业 将 履 行其责任的 合理预 期 。 ” 的条件 时 ,才构 成 资 产 负债表 日 的推定 义务 。9.1 收 入15.2P216托 收 承 付 方式 下 的 收 入确认采 用 托收承 付 方 式 销售商品 的 ,在办 妥 托 收 手 续
35、时 , 表明商 品 所 有 权上的主 要 风险和 报 酬 已 经转 移 给 购货方, 因 此 可 以确认收 入 。 P207增加: “如果已发出商品购货方很可能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的,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 ”明确对 托 收承付 方 式 销售商品在 购货方 很 可 能因质量 问 题退货 的 情 况 下不应 确 认收入。9.2 收 入15.3P224企 业 确定提供 劳务交 易的 完 工 程 度使用 的 方法企 业 确定提 供 劳 务 交易的完 工 进度,可 以 选 用下 列 方法增加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当采用直线法确认,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采用其他方法能更好的反映完工程度。对劳务 收 入的确 认 提 供 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