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调查询价公示为做好2018年我县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调查工作,克服植保人员不足问题,2018年1月19日经农业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系统数据调查任务委托第三方服务进行竞标,由县植保植检站组织对此服务进行竞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1、采购组织方式:密封式竞标。2、采购人:仙游县农业局3、采购内容及要求1、主要任务:开展预警与监测调查。龙华标准病虫观察场管理、县级水稻、龙眼定点调查观察、平原区面上普查,每5天调查一次(每月逢1、6日调查并于当日上午10时前上报调查材料) ,灯下虫类分检以及零时应急调查、螟虫测报剥查等。2、完成指标:农业部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
2、监测预警系统2017年应报次数573次,上报率100%、 福建省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上报率100%。4、中标价:采用最低价中标。5、报价人资格要求:注册在仙游县域内,有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资质的有效的法人单位,竞标成功后成为中标服务商。6、公告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7 日下午 17:30 止。7、供应商参与竞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8 日上午 11:30 止。8、供应商参与竞标报名方式:致电 0594-6728803 或 13959501986,联系人:郭丽珍,并到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领取竞标文件并登记。9、竞标时间:2018 年
3、2 月 8 日下午 3:00。10、竞标地点:仙游县农业局四楼会议室。11、参加竞标会应携带的材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参加竞标会的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授权委托人还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十二、有承担本县农业有害生物调查或防治经验的报价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十三、以上解释权归仙游县农业局。附:仙游县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调查委托协议仙游县农业局2018 年 2 月 5 日仙游县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调查委托协议甲 方:仙游县农业局乙 方: 为完成国家级、省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数据上
4、报任务,克服我县植保人员不足问题,经 2018 年 1 月 19 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数据调查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你公司开展仙游县农作物病虫预警与监测调查工作,协议如下。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制定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数据调查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后,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落实实施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数据调查方案。2、负责水稻、龙眼定点调查和面上调查,每 5 天调查一次,每月逢 1、6 日调查,当日上午 10 点前报调查材料,便
5、于甲方上报数据;3、龙华病虫观察场管理。4、履行期限: 2018 年 2 月 10 日至 2012 年 12 月。三、费用结算与支付方式费用总计人民币 ( 元)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 15 日内,甲方拨付乙方合同价的 50%,即: 万 仟 佰元( 元) ,2018 年 12 月 20 日经植保站确认调查数据上报率 100%,甲方再拨付剩余款项 50%。四、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五、免责条款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均不能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必要、可行的便利条件,双方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六、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须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仙游县农业局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