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前门街道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一、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特别说明
2、:申请人申请获取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二、登记本机关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三、答复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3、 个工作日。(1)属于应当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四、收费3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遵照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