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 2013 年度编制外聘用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的通知各科室及教职工:接学校关于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医院现启动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详见关于我院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院人字【2006】6 号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现将编制外聘用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1、医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事代理制职工:今年仍可由档案所在单位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川大分场委托四川大学代为评审,学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医院视具体情况实施聘任;
2、2、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卫生专业技术聘用人员:由医院评审资格,通过后视具体情况实施聘任;3、调入人员及财会、审计系列确定职务,不在此次评聘范围。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1、人事代理制职工参照四川大学关于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第七条“申报人员的资格”的要求执行;2、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院人字【2006】6 号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中的聘任条件执行;3、申报卫生技术系列职务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级别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证书;4、人事代理职工申报初、中级的基本任职年限要求
3、:(1)医(药、护、技)师任职年限: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2)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任职年限要求: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三、日程安排、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要求:按我院关于我院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四、评审费用标准:参照四川大学关于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五、注意事项:1.医院已从 2012 年起取消各类人事代理职工转正定级后确定职务,改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请所有人事代理职工特别注意,满足申报条件者可按要求申报相应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申报相关要求详见关于我院 2013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人力资源部2013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