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困生认定工作程序及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原则上不能申请建档:(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二)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四)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五)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六)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七)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八)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九)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差;(十)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等。困难认定标准:经济特别困难: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
2、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般经济困难:不超过学生数的 12%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数。经济困难,在校实际生活费用低于 330 元,符合下列规定的其中一项(一)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二)被当地政府列为五保户或特困户家庭;(三)家庭成员中无1855 岁青壮年劳动力;(四)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 (五)烈士子女;(六)孤儿或经济困难单亲家庭;(七)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成员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八)家庭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九)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十)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如自然灾害等) ,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十一)因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 (十二)残疾学生;(十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情况。提供材料(注意:1,2 两份材料要从家中盖章带来)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2. 贫困证明,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经济困难。(注意是证明,不要写成申请或者报告形式) 。具体格式另附2.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来校后填写) ;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来校后填写) ;各班主任按照学生贫困程度先后排好,以班级为单位一周内上交至学工办。